我们做的FOB,给客户的PI上将产品价格与其它杂费分开写了,其它杂费统称为运费,所以最后的总金额是两者加起来的,但是给货代报关用的资料上只写了产品价格(原始价格,不是FOB价),那么我们将电放提单与合同(CI)和箱单E-mail给客户时,这个合同是不是应该和给货代的一模一样呢,这样的话上面就不含其它杂费了,而客户给的钱是包含了的,这样对他们有影响吗如果给客户的合同上的金额写少了,对他们会产生什么影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