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在幼儿园受伤,责任如何划分?

男孩在幼儿园被其他小朋友推倒,导致下巴处受伤,缝合9针(美容针),医药费用都是老师付的,期间老师也到家中看望,并每天打电话询问情况,现家长对老师没有意见,要求幼儿园进行赔偿,请问这种事情责任如何划分?能赔偿多少?幼儿园是主要责任还是连带责任,对方家长只是看望孩子一次,也没有支付医药费用,如果赔偿是不是幼儿园和对方家长一起赔偿呢?

当班老师承担第一责任,家长和幼儿园承担第二责任,对方家长承担第三责任。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12-17
“幼儿园是主要责任”,你就直接找幼儿园赔偿,到时他幼儿园会去找对方家长与相关老师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12-17
幼儿园承担全部责任。你和对方家长的小孩放在幼儿园则幼儿园作为临时监护人没有尽到职责,小孩为无民事及刑事责任人,老师只是失职,只能幼儿园对他依照幼儿园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第3个回答  2020-01-25
幼儿园的责任肯定是最大的了,不管是哪一方受伤,谁先挑起的,都是幼儿园的责任没有尽到,毕竟孩子是在幼儿园出事的,老师的责任比幼儿园的轻一点,因为老师没有照顾好孩子,没有管好他们,而家长的责任是比较少的,因为他们是受害者嘛,可是毕竟还是要向受伤一方的的家长及孩子道歉的,应该是互相道歉。
第4个回答  2009-12-23
没办法,
幼儿园责任,
楼上说的好,
最后还是会摊到老师身上的。
从道德上来说,
对方家长要负责,
但从法律上来说不会,
因为他是无行为责任能力人。
老师最惨了,
以后难说心里会平衡。
赔偿的话看合理不,
不合理就走法律途径吧,
咨询下律师。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