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丢了怎么办?

我因为公司的事情给公司财务打了一张收条,内容大致是今收到到多少钱。后来财务把这张收条还给我了,可是我不知道放哪里了,很怕被别人捡到。请问如果被别人捡到的话我用还钱吗?
捡到这张收条的人可以拿它做什么?

一、找证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

司法实践中,借条和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司法实践中,如果有证人可以作证而且属实的,一样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

二、录音证明借贷事实

但是应当强调录音取得的合法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合法取得的私自的录音证据,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三、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

作为债权人如果不慎将借条遗失,先不要急着向法院起诉。因为对方如果察觉借条遗失而赖账,你只能眼睁睁地丧失诉讼权利。这时你可态度从容地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只要对方肯订计划、签协议,条件可放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扩展资料:

一、丢失欠条起诉办法:

(1)借贷关系没有欠条,并不妨碍起诉;

(2)起诉要符合相关条件,与有无欠条无关。

二、丢失欠条起诉的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简单地讲,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或其他权益直接遭到他人的侵害或者直接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归属的争执。

(2)有明确的被告。

所谓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起诉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也就是要明确谁侵害了他的民事权益,或者谁与他发生民事权益的争议。只有被告明确,诉讼方能成立。但是需明确的一点是,法律要求有明确的被告,重点在“有”字,而不论被告是否“正当”,也就是说即使当事人告错了人,选错了被告,并不妨碍诉讼的成立。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法院予以确认或保护的民事权益的内容和范围应当明确、具体,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什么、支付什么、反对什么,应清楚、明白,不允许模模糊糊、模棱两可,否则,人民法院难以确定审判保护的对象和范围,因而难以提供审判保护的方法。

事实和理由是指原告必须向人民法院陈述的 “案件事实”和“证据事实”以及支持该诉讼请求的理由。法律要求原告持有事实理由,就是要求原告说明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发展、变更、消灭的情况及所持的观点、理由,并提供有关证据。

至于原告所持观点是否正确、理由是否充分、证据是否确凿,法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不问。这些是法庭开庭审理时需要查明的事实,这关系到能否胜诉,但与能否起诉无关。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起诉的案件应该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也就是说,应当属于由人民法院主管,人民法院依法有权对这一案件进行审判。而应当由行政机关或企业内部处理的纠纷则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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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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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7-30
  欠条是民间借贷中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有效凭据,一般都是以欠条作为唯一或单一的证据或借贷关系的凭据(少有其它的证据或凭据),丢失了欠条有可能造债权损失或债权因缺泛证据而丧失。
  欠条丢失后当事人首先要自我作好“保密“工作,沉着应对,不露声色。然后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1、可态度从容地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并可适当放宽条件(比如降低或免除原定的利息承付)。
2、请了解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出具书面证实材料或作为证人作证,证人必须与双方当事人无利害关系。
3、委托代理人与对方接触,做好谈话笔录。对方在没有觉察借条丢失的情况下,会把精力集中到能否还债的理由上。尽管是间接证据,附之你向法院提供的起诉书等书面材料,可形成一个“证据链”。
  4、还有一种”唬“的办法,这样的事有人偿试过是有效的。到公证处如实向公证员说明情况,请求帮助,由公证处出具一个没有实际法律效力与责任后果的”空头公证“,载明”本公证处留存XX欠据一份备查。本公证只对XX本人起证明作用,不对相应对产生效力“。如果借款人因欠条产生歧义时,理直气壮的说存于公证处了,一般对方会被”唬“住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一般来讲,借条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唯一的凭证,丢了确实比较麻烦。

实在找不回来,你可以:
1、看看有没有其他的一些书面证据,比如:通过银行转款的单据。
2、给现金的话,看看有没有证人。
3、以上两项都没有的话,你赶紧和债务人通电话并录音(录音也要讲技巧,录音前最好列个提纲)。千万不要在录音之前叫债务人重写借条,万一碰到些不要脸的,你可就麻烦了!当然,你可以在录音保留证据之后,再和债务人商谈重写借条。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09-12-16
你不放心的话可以让财务给你在补开一样,后面注明前次收条作废

不过人家给你开不给你开,就不一定了,不开其实也没关系,你和公司之间的条子,别人拿了也没用。

问题补充:捡到这张收条的人可以拿它做什么?

你和公司的欠条,别人拿了一点用都没!什么都做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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