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晚上11点多遛狗时,因为下雪,没有牵着狗,一个人迎面跑过来时,狗跑过去对着他叫,他看到后手舞足蹈并大声尖叫,于是狗围着他叫,我马上上前将狗牵开,并询问他有没有事,他说没事,就走了,第二天,他报警并说被狗咬伤,己打狂犬针,找到我时,我承诺可以支付医药费,但过了几天来,他又说因被狗吓到,己有精神疾病,现在要让我赔偿5000元,有法律依据吗?我应该怎么办?
他现在去医院看的是精神科,自述被我家狗吓到后,天天睡眠不好,做恶梦被狗扑咬,说精神抑郁,根据他的口述和心理测试,医生开了精神病的药(但是否服用不清楚),他以这个为依据可以告我家的狗给他造成精神损失,要求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