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认定书一些内容如下:
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2009年11月26日15时25分许,韩XX驾驶X号轿车沿XX省道有东方向西行驶到205公里+100米处时,和同方向左转弯、横过公路的XX佳士得脚蹬三轮车相撞,造成XX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之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形成原因及当事人责任或者意外原因:韩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未确保行车安全,遇行人过道路未避让,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第四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张某横过机动车道为下车推行确保安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应负事故次要责任。
200912月05日
问题:我母亲是被撞一方
伤势:住院16天,头部受伤枕骨骨折,额脑挫伤,身体多处软组织受伤,对方已经支付10000元的医疗费,现在这10000元已经花完且医疗费已超出这个标准。
1我母亲刚出院2按现在的情况看怎么处理才最妥当?
2.如果双方写损害赔偿调解的话,我现在该怎么写接下来的赔偿费用?有没有具体点的标准可参考。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