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乱收诉讼费怎么办?

各位百度的网友你们好,本人因一时的冲动受了官司,被别人告上了,其标的只不过是2000多元,但诉讼费多达500元,问法院不是不到10000元的标的,其诉讼费是50元一案的吗?法院却这样回答,除了按这个标准外还是其它的费用。但我对此案不服要上诉,但上诉的诉讼费是以原诉讼费相当的,我想问如果法院真的乱收诉讼费我该怎么办,到哪里去反应此问题!希望各位网友帮小弟解答一下,谢了……

法院乱收诉讼费可以向院长或上级法院投诉,也可向纪检等部门举报。法院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法院收取诉讼费依据的是国务院相关法律法规指定的。不同类型不同标的额的案件相应的收费如何收取诉讼费,标准在该办法中也有清楚地记载。如果当事人对于法院收取诉讼费用不服,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要求负责管理和监督收费的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进行处理。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乱收费行为,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相关规定予以查处。通常来说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对原告胜诉的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人民法院应当将预收的诉讼费用退还原告,再由人民法院直接向被告收取,但原告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被告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强制执行。另外当事人不得单独对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的决定提起上诉。当事人单独对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院长申请复核。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决定诉讼费用的计算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请求复核。计算确有错误的,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更正。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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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2-11
国务院诉讼费交纳办法规定: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根据上述规定你的情况收500元也是在法定范围内的
第2个回答  2009-12-10
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向纪检部门投诉
第3个回答  2009-12-10
你不服,需要救济的话,可以去上级法院或同级纪检部门反映。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09-12-10
你交的诉讼费是入国库的,法院不收点其他费用怎么为你处理纠纷,适当交点也是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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