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女朋友的生日,但在昨晚12点整时我没有与女朋友提起或道声"生日快乐",但我是知道第二天是女朋友生日的,也打算给她庆祝一下的.
说实话我这个人没什么情趣,也不太懂得讨好女孩子,对生日更是没什么概念,因为除了今年过生日有女朋友与同事帮过生日外,我都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过过生日了,差不多有十年了吧.
今年是我跟女友在一起后她的第一个生日,女友是比较在意这些的,因为他在上学时会因为某个同学生日,等也要等到晚上12点给其道祝贺,她也常会在生日的那一刻收到别人的祝福,但是我却没有在这个时候给他什么表示,过了十二点后她情绪明显的就变了,我一直问她为什么,她也不理我,直到后来她才提起,她哭的很伤心,而我却很烦恼,也很自责与内疚,请问忘记做这事是否真的不可原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