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结婚了,爸妈让我做一下婚前财产公证,而女友坚持不肯,我该怎么办?

事情是这样的:
年底我们就要结婚了。最近在她家这边(浙江,我家湖南,在浙江工作)买了套二手房,共48万。她家出了二十多万,我家拿不出这么多钱只出了5万,贷了15万准备婚后共同还(用她的公积金以她的名义贷的)。由于房产证上是她的名字,房是婚前买的,因此爸妈让我们做一下婚前财产公证。可是一提到这事她就很反感,坚持不肯做公证。昨天因为这事闹得很不愉快,她当面顶撞了我爸。
她的话里表达了这几个意思:1.双方这点信任都没有,很伤她的心;2.按理买房是男方的事,而我家只出了这点钱,现在却还不放心,要做公证,我们很过分;3.就因为这点钱去做公证,我们不赚丢人她还赚丢人.
我爸妈态度也很强硬:公证一定得做,不做婚期就无限期推迟;如果嫌我家出钱少,那就等我们攒够钱单独买房再结.
作为我来说,虽然我现在很穷,但我真不在乎这方面.我也不愿在财产归属方面作计较.如果真到要分财产那一步,家庭都破裂了这点经济利益还有什么意义呢.但现在我爸妈在乎这个,你就履行一下这道程序也没什么的啊.况且,我认为爸妈的要求也算不上很过分吧.现在,我夹在当中很难做,你应该体谅一下我,我也只是应付一下爸妈啊,做一下公证对双方不会造成什么损失啊.
我们从学校认识到现在六年了,一路走过来真的很不容易,从一开始双方父母都强烈反对,但我们一直坚持到了今天,好不容易要结婚了,现在却为这事闹成这样.
麻烦大家给评评,我爸妈这样的要求真的很过分吗?我该怎么办啊?
我知道爸妈也是为了我好,他们供我和妹上完大学已经很不容易了,还为我在家准备了结婚的房子,现在我要在外面成家,他们实在无能为力只能拿出五万了。他们觉得这房主要靠她家买的,我家只出5万也找不出任何出资的凭证。这样将来我一人在这边肯定说不起话要受气,所以才想让我们公证一下。但为这点钱去公证确实也没那必要。我究竟该怎么办啊?

唉,现在双方根本就没办法沟通。我想了想,最主要症结在于,我们年轻人对于婚姻考虑的是感情,经济利益没有过多地考虑;而老年人他们看惯了分分合合,他们很现实,根本就不会考虑你们感情多好,曾经怎样的山盟海誓,在他们看来都很幼稚很天真。他们把利益看得很重要。
爸妈担心我感情用事,态度不坚决,所以那天自己电话打给了我女友,电话里就爆发了冲突。我现在在这夹缝中日子不好过啊!

你父母和你女友都不过分,只是他们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很能理解你夹在其中的个中滋味,但,这还不是最让人担心的,以后可能要面对更多甚至比这更让你为难的事情,这便是两个家庭的组合碰撞所带来的必然的结果。不过,前景并非像我所说的这样可怕,如果你能面对并正视这些问题,主动去进行调和,那么,在大家共同的努力后,幸福仍然是可以展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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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人们之间的矛盾大多来自于不理解而并非不一致,这是我对“为何做到求同存异这么难”不断反思后,所再次获得的一点感悟。大多时候,当人们对于与自己的潜在标准不一致的行为有真正理解的时候,往往大体上就能够接受这样的行为和有这样行为的人了。常常会听到人们说的一句话是“我真不明白他为什么会这样”,但当人们真正知道并理解了对方这样的行为发生的原因、内心的想法以及当时的处境时,便不会再让对方一定要按自己的想法和标准强求对方了。比如在你的伴侣表现出不太乐意你父母下周到你们家小住一段时间时,如果你明白并理解了对方是因为近期需要集中精力应对职称评审,你可能就会容易接受对方对你父母的暂时的“不太欢迎”。

那么,怎样才能更容易地获得相互之间的理解呢?我想,最简单有效的方法便是坦诚交流,真诚沟通。然而,事实上人们却总倾向于避免直接表达自己的真实感受,而是通过借用其他的替代的方式来做出反馈,从而造成了更多不必要的误会和误解。而且,在产生误会时人们不是去试图理解对方,反而习惯于先按照自己内心自认为的“理解”去竭力消除相互之间的不一致(观念上的或行为上的),甚至不愿意听对方所作的解释,似乎如果听了他的解释便会上了他的当,便会使得自己推翻自己对对方的判断从而对自己的信任难以为继。这样企图消除自己以为的“不一致”的做法不但会使得本来可以共存的一点真实的差异成为了相互之间难以调和的矛盾,甚至会变成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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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2-14
老实说,这件事,你爸妈确实没处理好。
婚前财产协议写什么,写清楚房屋产权归她,你出了5万,她出了20多万,剩下的她贷款,她偿还吗?为了这5万,真的很伤感情。况且,签了你的利益才损害大了呢!名义上她偿还,但你们结了婚,你的钱,她的钱都是你们的钱,分得清吗?不等于你也一起帮忙还贷了吗?产权还要约定是女方的。笨!
其实,如果女方家里要求办理婚前协议这很正常,她们出钱多,怕便宜你这小子。但是你家里提出真的很不恰当了。
关键你要做通你父母的思想,但是看起来连你自己也觉得要签。要不,你干脆连5万也别出了,做个婚前约定,全部归女方所有吧。
再要不这5万你自己签借条给你父母吧。分五年还,还计利息,这样你父母就没问题了吧。不然,真别结了。
第2个回答  2009-12-09
公证你家出了5万 她家出了28万,以后离婚按比例折算房价吗?
你女朋友的家人已经很不错了,就像你女友说的按理买房是男方的事 ,现在你女友家掏了大部分的钱,她们家没有计较,反而你家出了5万元再斤斤计较确实有点过分。关键会让女方觉得,你不在乎感情。人家的付出,竟然换来怀疑,而且毕竟你女友家掏了大部分钱,如果还要去做公证,你女友家及父母怎么在亲戚前面抬起头啊。
关于你父母那面,关键靠你做思想工作,而不是想着你父母供养你们兄妹2的艰辛,而不考虑别人养女儿的艰辛,父母对子女都是一样的,每月可以固定寄给你生父母一定的生活费。
第3个回答  2009-12-08
我国婚姻法其中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你结婚总不想着离婚吧,首先你要搞清楚你父母让你做财产公正的目的是什么?我估计现在他们还是很反对你们的吧,这也算是一种变相阻止吧。他们心理还是不认这个媳妇,想着迟早有一天会分开的。我觉得做不做公证是次要的,主要的是让你父母完全的认可他们的媳妇。婆媳难处啊,要不以后结婚了也是一见面就不顺,生活就没有意义了。
你还是去和你父母再好好的谈一次话吧,问问他们,是不是觉得你们结婚的时机还不成熟,还是他们真的是不喜欢这个媳妇,有的时候老人的眼光和咱们不一样,也许你认为两个人相爱就能在一起,但父母考虑的也很多,所以,先偻顺和父母的观点吧。我觉得她的话有些道理,信任是基石,并且,确实也没有多少资产。
如果你父母真的接纳了你们的话,就没有必要做财产公证了。问问身边结婚的人,有几个去做财产公证的?家庭和睦还是最重要呀。
好好加油!争取你们早日喜结良缘^&^
第4个回答  2009-12-08
我觉得你女友的话不是没道理的。买这个房子你们只出了那么一点钱她都没说什么了,你爸妈居然还要去做什么公证这肯定是很伤她的心的。说明你爸妈吧!不要再说什么公证了,不然以后你女友每当想起这件事都会有个心结,你也不希望一辈子就因这几万块搞得不开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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