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亲属的范围是哪些?

如题所述

近亲属的范围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亲属的范围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在自然人的社会关系中配偶或者有血缘关系的或者有姻亲关系的人均为亲属。

我国法律对于直系亲属没有明确的界定,一般是指具有直接血缘或婚姻关系的人,包括直系血亲与直系姻亲,比如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等。

《民法典》之婚姻家庭编中的亲属是指法律意义上的亲属,是指具有婚姻、血缘或者法律拟制血亲关系,受法律调整的彼此具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自然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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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2-24
(一)、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参考法条:《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第12条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二)、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参考法条:新修改《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 (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三)、行政诉讼中的近亲属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行政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刑事诉讼法》关于“近亲属”的规定(第108条)是:“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民事通则虽然没有明确规定近亲属的范围,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显然,刑事法与民事法关于“近亲属”的规定不统一,刑法上的近亲属概念的范围比民法上近亲属概念的范围窄的多。与刑事法相比,民事法将近亲属的范围扩大到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范围也未限定于同胞兄弟姐妹。
其实,近亲属不论在刑事法还是在民事法上,都有很重要的法定权利。在刑事法上,近亲属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他们享有的权利包括: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要求解除超过法定期限强制措施的权利;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权利;对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的权利;获知判决结果的权利;死刑犯被执行死刑前申请会见的权利;司法工作人员是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时,担任辩护人的权利。二是被害人的近亲属,他们享有的法定权利是:是否同意为辩护律师提供证据的权利;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对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的权利;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对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提出申诉或起诉的权利;对于刑事自诉案件,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有权向法院起诉。在民事法上,当事人的近亲属享有更加广泛的权利,譬如,《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显然,《刑事诉讼法》将祖父母、外祖父,孙子女、外孙子女,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统统排除在近亲属的范围之外是不妥的。从亲等关系上看,祖父母、外祖父,孙子女、外孙子女与兄弟姐妹同为二等亲,而前者为直系血亲,后者为旁系血亲,因此,刑事法将祖父母、外祖父,孙子女、外孙子女排除在亲属之外,没有一点道理。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均为自然血亲,与同胞兄弟姐妹并无不同,而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为拟制血亲,与自然血亲之间的权利义务是相同的,没有理由将他们区分开来,刑事法上的歧视性规定是不合理的,有违亲情人伦。
另外,由于计划生育的实施,使青少年人群的亲属群体越来越小,如今20岁以下的孩子,有“同胞”兄弟姐妹的已经很少了,有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养兄弟姐妹、继兄弟姐妹的也是少数。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近亲属的范围不宜规定的过窄。加上流动人口的增加,人们身边的近亲属越来越少了,如果当事人卷入刑事诉讼而身边仅有的为数不多的亲人却无法享有近亲属的权利,说明立法已经远离了现实,需要修正。因此,笔者建议,《刑事诉讼法》在修订时,关于近亲属的规定应当扩大,将第108条第6款修改为: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在不同的诉讼中,法律规定的近亲属的范围是不同的,具体近亲属包括了哪些人,律图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解答。各位需要搞清楚各大诉讼中关于近亲属的规定,这样才能知道相关人员是否享有相应的权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2-02-22

近亲属的范围: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拓展资料

近亲属的权利责任



1、有权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在现实生活中,侵犯死者人格利益的现象屡见不鲜,例如故意诋毁死者的名誉,非法利用和损害遗体等等。而社会生活中普遍存在着对死者人格利益应当予以保护的共识。《民法典》规定了,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对死者进行负面的社会评价,不仅侵犯了死者的名誉,也影响到近亲属整体利益以及个人利益。因此,对于死者任一近亲属,均有权请求法院对死者人格权进行保护,也可以同时基于其近亲属身份追究侵犯其本人人格权的责任。

2、有权请求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的权利能力随着死亡而消灭,死者不可能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因此,请求权人都只能是被侵权人以外的主体,即其近亲属。《民法典》规定了 被侵权人死亡的,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有权利要求赔偿的赔偿权利人是依法由其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及其他近亲属。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是基于受害者死亡对受害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款,该赔偿款应为近亲属共有。

3、有权同意医疗风险、医疗方案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购买出租房的优先权大于承租人

在社会市场经济往来中,人们不仅注重经济效益,同时还注重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关系,导致我国的社会是亲情和人情关系极为浓厚的熟人社会。而出租人将租赁房屋出售给近亲属时往往也会夹杂情感关系,不同于纯粹的买卖关系,因此无法作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行使的同等条件。

5、继承权

法定继承中,近亲属为被继承人的第一顺位或第二顺位继承人,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并且在实践中,死亡赔偿金的分配通常比照继承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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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2-02-19

近亲属的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亲属是指法律意义上的亲属,是指具有婚姻、血缘或者法律拟制血亲关系,受法律调整的彼此具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自然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扩展资料

近亲属和家庭成员的范围都是由三部分组成,即配偶、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中的兄弟姐妹。

亲属的范围最广是由四部分组成,即配偶、直系血亲、旁系血亲和姻亲。

亲属、近亲属、家庭成员三者的联系在于,他们之间具有相互重合的部分,存在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区别在于他们之间在范围、含义和构成条件上有所不同。

第4个回答  2022-02-21

近亲属的范围包括:

一、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

1、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参考法条: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第12条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二、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

1、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2、参考法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 (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三、行政诉讼中的近亲属

1、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行政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2、参考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