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生证一定要写胎次吗

准生证一定要写胎次吗

要写胎次的,首先《生育服务证》分为两种情况“第一子女”和“再生育子女”,所以肯定是要写清楚的,如果两个人都是初婚在已经领了结婚证的情况下,生育第1胎,在领准生证的时候就是第一子女服务证,如果没领,那么他们在宝宝出生之后一个月之内在补办准生证也是可以的,这种情况是不会罚款的。

如果在没结婚之前或者是二婚之前生过孩子,那么也是办不了第一子女服务证的,因为在办证的时候,需要提供初婚未育的证明,你本人已经生过孩子,所以出不了,即使当时办了一个假的证,最后在医院也会被识破的,在出院记录上都要标明准确的产次和胎次,一胎和二胎服务证的颜色也是不样的,所以证上的字也不同。

在办理准生证的时候,首先我们要确定好是办理的第几胎的准生证,如果已经生过一个孩子,但是并没有上户口,在计生办不知道的情况下,而自己又没有上报,那么在办理准生证的时候是查不出来的。

准生证是证明一个孩子“合法性”的,如果一个孩子没有准生证,那么就不能够证明这个孩子的身份,孩子就上不了户口,那么对孩子以后的教育医疗都是影响非常大的,所以准生证是生产的必要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十六条 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二)结婚证; (三)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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