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单位给补缴医保后,之前的医药费可报销吗?

我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在河北保定一重点高中上班,2007年7月参加工作,单位当时未给我们这些聘用的老师缴纳保险(社保、医保等),在2009年6月份才给我们补缴上,是从2008年1月1日补缴的,请问,我在2009年5月份有一次生病住院,凭票据可以报销吗?找学校说不管,我该怎么办?

针对你这种情况,一般不支持报销的。

医保报销,一般需要持续交纳达半年或一年时间以上就可以享受报销,条件是需要到指定医院。

对于补交这一块,医疗保险自停交之日起有三个月缓冲期,定期交纳相关待遇不受影响,否则就需要重新累计交纳年限,且不享受医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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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1-01-26
社保不会给报销的。

医保享受资格,都是在单位缴费后的次月才开始享受的,即使补缴了之前的。

还是得找学校单位协商,不然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咨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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