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工资克扣规定

如题所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克扣规定为: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的给付应该按照签订的合同,每个月按时,并且数额要足够的给付工资,没有正当理由不可以克扣员工的工资。如用人单位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如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进行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劳动仲裁流程:
1、申请仲裁;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自动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综上所述,仲裁的灵活性大,当事人有更多的选择自由,而且手续简便,费用低,仲裁员对法律贸易方面的知识比较熟悉,能够在公正,合理的基础上及时解决问题,涉外经济仲裁有利于推动中外经济贸易和国际技术交流的发展,通过仲裁解决纠纷,可以减轻人民的压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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