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字“爱” 如何简化为“爱”的

如题所述

(图一):“爱”从先秦到现代楷书繁体字的演变情况

(图二):孙中山先生的书法作品

近些年,社会大众和媒体在说到繁体字与简化字的问题时几乎都会拿简化字“爱”说事儿。比如主张恢复繁体字、主张在小学增设繁体字教育、批评社会道德沦丧、批评传统文化式微等,都把“爱”字的简化当作批评对象。其实,那些持论者对“爱”字的本义、对“爱”如何以及何时开始简化为“爱”,可能一知半解或者一无所知。

“爱”本与脚趾有关

《说文解字》(以下简称《说文》)是汉代许慎所著的分析字形、解释字义的权威著作。《说文》将“爱”置于夊(趾的最初形体“止”的倒写)部而不是心部,也就是说,“爱”的本义与脚趾有关而不是与心有关。

再看看释义就更清楚了:“爱,行貌。从夊。”清代的说文学大家段玉裁对“爱”注释是:“心部曰‘惠也’。今字假爱为而废矣。爱,行貌也,故从夊。”对“爱”的注释是:“许君惠字用此。爱为行皃。乃自爱行而废。转写许书者遂尽改为爱。”这就清楚地表明:“爱”是从夊的形声字,本义为行走的样子。用“爱”表示仁爱、惠爱是假借用法。

战国中山王壶铭文的辞例是“德深则贤人亲”。但汉代的出土文献中该义已改用“爱”字,如马王堆汉墓帛书《老子》甲本“爱以身为天下”。今天所见传世先秦文献表示仁爱、惠爱时基本都用“爱”。

“爱”的简化早在魏晋

“爱”从先秦到现代楷书繁体字的演变情况如图一所示(前五个字形取自《秦汉魏晋篆隶字形表》):

还有人认为“爱”字中间不是心而是“必”,也是误解。从图一第四个字形可看出,中间类似“必”的形体是书写者把下部“夊”的第一笔穿透上部的“心”所致,这种写法在欧阳询、颜真卿、米芾、唐伯虎等历代书法家笔下都很常见。

那么,“爱”又是如何简化为“爱”的呢?我们看看下列字形(前五个字形取自《草书大字典》)(图一):

从这些草书字形可以看出,字形下部作为声符之一部分的“心”和义符“夊”本不属于同一构形层面的构件,因位置相接,快速连写时变成了“友”,即先将“心”草书为类似一横的笔画,并将其与下一部件“夊”的第一笔连写,客观上就形成了类似“友”的形体,这从图一倒数第二个明代书法家赵孟的字形上可以看得很清楚,而最后一个出自唐代书法家颜真卿书法作品中的字形,已与现代简化字毫无区别。

简化字形“爱”早在魏晋时期的造像上就出现了,其后历代的书法作品中皆不鲜见。我们以孙中山先生的书法作品为例(见图二)。

“爱”不能承受之重

汉字已有几千年的演变历史,字形由甲骨文、金文、小篆、隶书到楷书,形体和结构都发生了巨大变化。比如何以“射”字从“身”、“香”下为“日”,何以“秦、奉、奏、泰、春”上部相同,何以“弄、奂、舆、举”下部有别?没有古文字学知识,这些字的字形来源、“精意”所在,一般人难以知晓。

前面提到的东汉许慎,在当时就享有“五经无双”的美誉,但在《说文》中也难免有误解字形、误释字义之例。如把小篆字形的“为”误释为“母猴”,今人见到“为”的甲骨文、金文字形,是一只手牵着一头大象,才知道“为”的造字本义是人牵着大象从事劳作,跟“母猴”毫无关系。小篆字形距离甲骨文、金文等古文字当然要比现代字形近太多,以许慎的学问,解释字义尚且出错,今人试图用现代楷体字形解释造字意义,试图“深挖”其中的文化内涵,牵强附会之处只会更多。

文字学是一门科学,有自己的科学术语、科学规律和研究门槛。为了有趣或者在非正式场合做文字游戏,出现类似宋朝王安石所说“波为水之皮”那样的“歪解”可以理解;但若是著文书面讨论或者在正式场合口头发表有关汉字问题的见解,还是应该了解一些汉字学知识,用科学的眼光来看待汉字,而不是为了表达自己的某种情绪,任意曲解字形,或者如鲁迅在《名人与名言》一文中所说,以为“名人”对任何非专业内的问题都有高见。这样才能避免出现类似把对各种社会问题的不满加到“爱”字头上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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