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为什么很少有朋友?

如题所述

包拯(999年-1062年7月3日),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东)人,北宋名臣。因曾任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故世称“包待制”、“包龙图”。

戏曲,小说,影视为了塑造一个廉洁公正、立朝刚毅,不附权贵,铁面无私,且英明决断,敢于替百姓申不平,把许多不是他的事或者不存在的故事,全按在他的身上,把他神明化。认为他是文曲星转世,把他看作清官的化身,被称为“包公”及“包青天”。由于民间传其黑面形象,又称“包黑子”。

包拯在民间的口碑很好,名气很大。传说中的包拯头上有个月亮,是星宿转世,能够日审阳夜审阴,铲除奸佞,不畏权贵,故百姓称之为“包青天”。更有夸张的传说是包公还是死后掌管阴间的十殿阎罗之一。

不过历史并非戏曲小说,正史中的包青天刚正不阿确实不假,但要说断案本领,却远不如想象中那么高明的。

包拯执掌京城(开封府尹),执法严峻,一方面对权贵刚正不阿,可另一方面对百姓也毫不留情,一律公平对待。这点,和寻常官员偏袒权贵不同,和某些士大夫喜欢偏向小民也不同。应该说,包拯的态度更加理性。

只是,理性的包拯也有被情绪挟持的时候。一旦感情用事,以公平刚正自律的包拯也不免犯浑。

一次,京城某街道发生火灾。宋都汴京的商业区和住宅区混杂在一起,并且有许多店铺商贩占道现象,交通拥堵,一旦发生大火,后果不堪设想。包拯第一时间赶往现场。看到府尹大人都行动起来,各有关部门自然不敢懈怠。包拯看到现场烈火熊熊,大火已经延及十多家房舍,很是焦虑。

这时有个人跑来请示:“是到甜水巷取水,还是到苦水巷取水呢?”包拯一听大怒:在这样紧张的时刻,竟然还问这样糊涂的问题!救火还分甜水苦水吗?于是断定这个人有意戏弄,竟下令将这个人当场砍头。整个火场的官员百姓,没有一个不感到害怕,人人对包拯“畏服”不已。

这则故事出自《独醒杂志》,作者为南宋学者曾敏行,杨万里曾给此书作序,称赞此书:“其载之无谀笔也。”在曾敏行看来,这个请示者是个“无赖子”,一伙无聊青年聚在一起,想故意戏弄包拯,于是有这么一问。但是,也有另一种可能。可能请示者就属于那种做事情瞻前顾后、毫无主见,面临大火,手足无措的平凡人。既然府尹大人亲临现场,任何事都要先请示才行。可包拯不问情由,断定此人目无官长,贻误灾情。不过,就算此人是有意戏弄,也罪不至死。不过说了一句玩笑话,却被包拯砍了脑袋。为官如此任性,罔顾律法,以个人情绪就如此定案,包拯这个“青天”着实严酷了点。

沈括的《梦溪笔谈》中记载了包拯的另一件逸事。当时开封某富翁犯法,按律当受杖刑。富翁有钱,可包拯廉洁刚正不爱钱,于是大款找到了负责打板子的小吏。小吏收了红包,就指点说:“你今天会见到府尹大人,他盘问之后必定会把案件交给我。这时你只要大喊冤枉,其他的事情都交给我。”

于是包拯上堂,一番盘问之后果然交代小吏用刑。富翁便如小吏交代的大喊冤枉,小吏大声呵斥道:“你只要老老实实接受杖刑就可以离开,何必多说?”他这样说即是在包拯面前表示,大人已经断案,自然不会有错。

一般官员自然喜欢这样的奉承话,可是包拯不同,听后不喜反怒,认为小吏只是小吏,既没资格评价案件,乃是弄权,又妄自揣摩逢迎上司,更有媚上拍马之嫌。于是包拯下令停止对该富翁用刑,无罪释放,却把小吏拖下去打了十多板子。

包拯的本意是好滴,要打压手下这帮官吏的气焰,让他们不能从中偷奸,自认为精明公正。但不想一切在熟知他作风的小吏的预料,反被将计就计来了个“围魏救赵”。小吏自己跳出来挨了板子(当然是拿了钱),却本来该挨打的富翁逃了法律制裁。

宋仁宗之时,海内无大事,士大夫乐享太平,诗酒往来十分稠密,我们看当时的名臣,无不留下这方面的丰富记录,唯独包公,其个人生活,几乎没有指爪可寻。史书里记他平生不写私人信件,没什么朋友,与亲戚也不往来(如果鞭打有违法行为的表舅不算“往来”的话)。他流传下的文字,有早年的一首短诗,晚年一篇家训,其余全是奏议。

首先要说包公的人格很了不起,是刚严峭直的典范。他从头到脚找不出一丝毛病;政治上所有言行,皆出公心;私德也修饬得一无破绽,似乎就从没有处过暗室,不曾道过中?谥?浴@锢锿馔饬⒂诓话苤?亍?/p>

但从常识可知,人是不可能这样完美的。道德的意义,不在于“灭人欲”,而在于克制一部分欲望,使个人行为与社会相平衡。有德者是道德冲突的胜利者,而如包公,竟似毫无道德冲突。

《铡包勉》里的包公,尚有一番公私交战,但只是戏文,史上并没有这种可欢欣的记载。北宋时唐风未灭,人们还算开朗,不大遮头护尾,所以那些文人兼官员,虽栖宿不同,心事大略可知。包公是个大大的例外。欧阳修疏论包拯之接受三司使的任命,说道:“心者藏于中,而人所不见;迹者示于外,而天下共瞻。”他是说人心隔肚皮,评价一个人,可信赖的还是他的作为。不过,如果得不到情感的线索,一个人的作为,或为迷雾所隐,或为光芒所掩,也会含糊起来呢。

欧阳修的批评,源于包拯连劾张方平与宋祁。宋祁便是那位有名句“红杏枝头春意闹”,因此被人称为红杏尚书者。包拯抨击宋祁的理由,是他知成都时多游宴,蜀人不满他的奢侈。比起哥哥宋庠(此前包拯曾弹劾过宋庠)来,宋祁确实生活铺张。但当时文官游宴成风,若以此为罪,朝廷要空去一大半了。何况宋祁在蜀每晚宴罢,还燃烛展纸,干起正事,远近的人看见灯光,都知道这是宋先生在修唐书。他死后,成都数千人哭于祠,似乎名声也不很坏。

另一位被包拯攻击的是张方平。此人天性豪迈,颇有才干,见识在当时别具一格,只是一生未得伸展。当时京城某人拍卖家产,时任三司使的张方平购得一处房屋。包拯立加弹劾,说他“无廉耻,不可居大位”。张方平确实不谨慎,但只凭这一点,似乎不足以立“无耻”之论,据司马光后来说,包疏检举张方平的不端事迹,还有不少条状。但这么一篇重要的上疏,在世传的包公奏议中,竟不见踪影。清朝有人猜测是包公子孙不愿意以示后人因而削去,毫无根据。但不得见此奏原文,总有些遗憾。

巧合的是,张方平和宋家兄弟那时都与吕夷简不和,而包拯受过吕夷简的提拔。要是能从中寻出些蛛丝马迹,倒不觉得包公形象会受多大损害,相反,倒还觉得亲切些。人都有个三亲六故,人之常情人之常情,弱势完全没有,到会让人觉得完全不近人情。但确是没有,无论人前人后,包拯的议论没有半分私情的把柄,无不堂堂正正。

宋人话痨最多,记述成风,可惜在如海的文集中,对包拯的记录,少之又少。如王安石,和包拯一同受过欧阳修的荐举,还曾是上下级,多少总有过从,但整部临川集,竟无一字提及包拯。别人那里也大抵如此。幸好有位吴奎,和包拯亲密,给他撰过墓志铭,另一位张田,自称门下,给奏议结集,若无这两人,包公的形象,便只剩元杂剧中的了。

猜测当时多数人的心理或许是这样:对包拯,说他不好,实在说不出,说他好,又不情愿。人至清则无徒,此之谓也。

最奇异的,是包拯不笑。当时流传的一句话:“包公笑,黄河清。”——包公一笑,比黄河变清还难得。史籍未曾记载包拯有过类似面部神经麻痹之类的疾病,我们也无由推断他是个内心麻痹的人。但不管为什么,一个不会笑的人,无论多么多么值得敬佩,也很少有人会喜欢有这样的一位同僚,这样一位邻居,或这样一位表外甥。

元代名臣王恽夜宿开封府署,曾撰一绝云:“拂拭残碑览德辉,千年包范见留题;惊鸟绕匝中庭柏,犹畏霜威不敢栖。”犹畏霜威不敢栖,这大概就是历史上的包公给人的最直接印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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