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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里公司同事和公司清洁工发生争执,清洁工先动手抓同事的脸和嘴,又张口破骂同事,同事警告清洁工注意他自己的言行,但是清洁工还是骂人,不松手,同事被激怒打了清洁工,结果清洁工打110报警,经同事说,清洁工在夜里镇医院做了急诊,确症为轻微耳膜穿孔,后做了笔录,同事被关了一晚上,第二天早上公司领导,清洁工,和同事做了一份协议,要求同事陪清洁工医药费1000元,其他费用另议,谁知道过了一段时间,清洁工和他家属要求购买5500元的助听器,说清洁工耳朵一点声音也听不到,随后又说以后的费用还要商议,不然告法院让我同事尊监狱,晕,因为同事人好,不知怎么办,晚上偷偷的流泪,哎,请问各位法律之情人士,我同事的事该怎么处理,请问这个购买助听器是否合理?谢谢,先100分奉上,随后在加分!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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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谁先动手(而且这些事情过后说不清),只要给对方造成伤害,肇事方必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你们当初签订协议没有说明此案终止,双方无涉,而是他费另议,因此对方要求支付相关费用合情合理。如果对方造成耳聋并到公安机关报案,你们可能还要承担刑事责任。这种情况不如和对方签订一次性赔偿协议,今后在发生其他问题,均与本方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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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1-07
1、耳膜穿孔,有可能构成轻伤:
(1)但是否确实是耳膜穿孔、是否确实构成轻伤,应以法医鉴定为准:不是普通有医院医生随口一说就可以作准的。
(2)如果你们对是否轻伤有疑问,可以让对方提供法医鉴定结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3)如果经鉴定确实是构成轻伤的:你朋友可以和对方协商赔偿后、不负刑事责任(轻伤应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公诉也可以自诉,公诉时积极赔偿的很可能判缓刑、不用坐牢;自诉时可以私了:积极赔偿、对方谅解的,可以不负刑事责任)。

2、但积极赔偿不等于无条件满足对方的条件:对方狮子大开口的,你朋友可以不理,看公安如何调解,如果公安调解也不能接受,可以不给钱让对方去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到法院后,法院也会调解的,此时法院调解会合理一些:只要你朋友有赔偿的积极态度和赔偿行为,就不太可能会被判刑。

3、“不然告法院让我同事尊监狱”:不要被他吓住了,轻伤到法院也不一定就会蹲监狱,又不是他们家开的,他让人蹲监狱就能蹲?

4、对方要求买助听器:
(1)让他拿医院的听力下降或受损的鉴定结果或是诊断证明来。
(2)如果听力确实下降到需要肋听器的程度,你朋友应当给买。

5、如果遇上的是胡搅蛮缠的人,可以不再给他任何费用,让他去法院告,没什么大事的。
不过,如果吃力下降真的有鉴结论或是诊断证明,可以协商解决,赔偿助听器的费用。
第2个回答  2009-11-07
俺来回答:民事纠纷比较麻烦,谁被缠上都是很烦的。
首先,先前楼主同事和清洁工做的协议,漏洞很大。所有的和解(赔偿)协议都是到此为止,以后再有情况自行承担。当然,这么签完也可能还会引发诉讼,但是你同事起码占据优势。
其次,需要看看你同事在出事那天,和清洁工在派出所得笔录是怎么做的,派出所对双方的责任是怎么认定的。不应该那么着急就和对方协商并赔偿,并且赔偿后事情也没有了解。
最后,给楼主的同事几个建议:
1、先不要慌乱,出来工作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情况,这个事情不是多大的事,不要紧张,不要老想着,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2、不要继续和对方纠缠了,什么告你同事坐牢之类的,那是他们能决定的吗?你同事先赔对方1000都多余。让他们该干嘛就干嘛去。
不知道你同事在派出所的程序完结没完结。耳膜穿孔估计顶天了算个轻微伤,让他们自己做伤情鉴定去,只要轻微伤鉴定结果一出来,你同事连派出所都不用去了。轻微伤是纯民事不涉及刑事,什么坐牢的,那是对方一厢情愿。让对方法院起诉,爱哪告就哪告。
3、不知道楼主所在公司和这个清洁工是什么关系,竟然可以容忍清洁工在公司折腾。如果以后这个清洁工或家属再上公司折腾,直接轰出去,干扰办公,找保安弄走。
4、记住,楼主同事态度要强硬,没有钱,也绝不会再出钱,对方愿意告就告,想要赔偿门儿都没有。呵呵,现在的官司是好打好判不好执行。楼主同事根本都不用上法院应诉,反正最后没钱就是了,看对方还能怎么样。即使法院判你同事赔偿,你同事没钱,就一直拖下去,没有结果。
第3个回答  2009-11-06
1、 是否追究你同事的刑事责任,关键在于伤害行为是否构成轻伤(重伤应该是够不上了),而这个需要公安机关的鉴定结论。由于当时没有及时做伤情鉴定,有可能本来是轻伤而现在评不上了,也有可能伤害构成轻伤害,但是无法证明是你同事的伤害行为构成。但是即使被鉴定为轻伤,也不会再追究你同事的刑事责任了,因为双方已经达成和解,虽然其他费用另议,但是这个可以说明不是你朋友不赔,而关键是双方对赔偿的标准有异议。所以,不要去理会他的所谓会让你同事蹲监狱的威胁之词。
2、是否要带助听器,要由鉴定机构说了算。我的意见,可以等待对方去法院告你同事,相信法院会给你同事一个公正的判决。
3、协商也是可以的。但是这次给了助听器,会不会还有其他的损失,比如残疾。所以,如果要协商,第一要一次性了结,第二要搞清楚他到底有没有达到残疾的标准,如果有了残疾而没有写进去,协议很可能会被法院撤销的,这个双方可以共同委托一家鉴定机构去做,还有第三,最好请一个见证人,当然律师见证或者公证处公证效果都不错的。
第4个回答  2009-11-06
故意伤害,如果导致受害人轻伤以上伤害的话,嫌疑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需要注意几个地方。1,由于受害人只受轻伤,所以如果嫌疑人和受害人达成谅解,检察院一般不会批准逮捕和起诉。所以赔偿协议往往是嫌疑人规避刑罚的有效手段。2,由于受害人有较大过错,所以即使逮捕了嫌疑人,检察院也不一定会做出起诉决定;即使起诉也很容易争取到缓刑。所以嫌疑人在客观事实上不一定会坐牢。不过,这个观点是需要证据支持的,即能证明受害者先动手的证人和证据,所以有一定风险。更何况缓刑会在档案里留下不良记录,日后无法从事某些职业。3,如果最后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则此案件转入民事诉讼,赔偿费用会按照双方的责任按比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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