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可以单方面申请离婚吗,需要归还礼金和金器吗?

我与先生经人介绍认识在2007年11月结婚,但婚后两年未育,经检查是男方的问题才导致不育,但男方一直都不肯去看病,夫妻生活几个月才一次,夫妻感情很淡.男人婚后在2008年6月至今天没有正式工作,期间由女方自己出钱1万给男方投资做生意,但一直没有回本,如今女提出离婚,但男方提出让女方归还所有的礼金(6000元)和金器(约1万元)才肯签字离婚,请问这样的情况下,女方需要归还吗,可以由女方单方面向法院提出离婚吗?要怎样做才能维护女方的权益?谢谢

这个是有规定的,正常礼金和金器是不用归还的,但是要视男方家庭困难程度决定,如果当初结婚的时候男方非常困难的拿出礼金和金器,在离婚时可以所要,但是这是需要特定情节的,正常时不需要女方归还的

至于女方单方面提出离婚时可以的
但是需要符合条件即感情破裂,感情破裂的标准是有法律规定的,最简单的就是夫妻分居满2年,法律自动视为夫妻感情破裂
规定如下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而且法律对于男方不能生育的这种情况也有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二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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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1-07
结婚前可以返还象征结婚的彩礼,比如戒指啦,但是婚后需要遵循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
第2个回答  2009-11-07
夫妻结婚两年,礼金(6000元)和金器(约1万元)已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可在财产分割时予以考虑,无返还一说,女方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不予采纳六个月后再行诉讼即可。
第3个回答  2009-11-07
只要有充分适当的理由可以声请单方离婚,如果没有理由或理由不成立可以分居5年以上可以在向法院声请离婚
离婚不返还任何东西 但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时要平均分配的 婚前的可以不分 但要有婚前财产公证
第4个回答  2009-11-07
直接提出离婚就可以了,后面就是法院的事了,只要夫妻感情破裂,由不得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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