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先生经人介绍认识在2007年11月结婚,但婚后两年未育,经检查是男方的问题才导致不育,但男方一直都不肯去看病,夫妻生活几个月才一次,夫妻感情很淡.男人婚后在2008年6月至今天没有正式工作,期间由女方自己出钱1万给男方投资做生意,但一直没有回本,如今女提出离婚,但男方提出让女方归还所有的礼金(6000元)和金器(约1万元)才肯签字离婚,请问这样的情况下,女方需要归还吗,可以由女方单方面向法院提出离婚吗?要怎样做才能维护女方的权益?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