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拖欠工资不发,申请劳动仲裁,除支付工资外,可要求支付劳动补偿金吗?这劳动补偿金怎样计算?

老板拖欠工资不发,申请劳动仲裁,除支付工资外,可要求支付劳动补偿金吗?这劳动补偿金怎样计算?这家工厂属于个人独资企业,入职时没有签定正式书面合同,但有买社保。去年开始员工只剩4人,4名员工都在这家工厂工作5年以上。老板拖欠员工2016年9月至2017年6月工资共计10个月的工资找他谈了无数次,每次他都承诺收到货款马上发工资,今年1月到6月这半年下来也收到几十万货款,货款刚到公账叫出纳转至他私人账户(工资一直是他私人账户统一发放的),钱已经转了,可不见他发过一分钱工资,找他讨个说法,有时会说拿去还私人外债,有时他就不坑声保持沉默,有时他烦了就直接说他没钱,拿不出钱发工资。6月21日收到4.5万元货款,叫出纳转他私账发工资。钱刚转出,找他要工资,他说钱没了,他还债了。6月28日收到1.6万元,又叫出纳转他私账上。出纳跟他讲转到自己的银行卡上发工资,他当时没有拒绝又没说同意,出纳把1.6万从公账转到自己银行卡里,他打电话给出纳转5千元到他私账上,剩下1.1万元发工资。现在工厂经营不善,已在转让中。车间设备都卖掉一半了,剩下那些设备都不值钱的。前两天收到3.9万元货款(其中1万元收的是现金,2.9万转到公账),未收到这笔货款之前他多次承诺这笔货款一定用来放工资的。由于他之前多次失信于我们,我们对他的信任度是负零,大家商议把这笔货款转出来发工资,于是就这样做了。当天下午他打电话给出纳,出纳说全部都发工资了,他当时对出纳说未付完的工资他不管了。晚上又打电话给出纳,要求把收到现金1万元拿出来给他,出纳说已发工资拿不出来,在电话里他就变脸了,拿不出那1万元现金,剩下的工资他不再支付。第二天上午,我们4人一起去了劳动局备案,约在下周调解。下午五点他发短信她出纳,说她这种做法已触范法律,动用公账移到自己私账,按法律规定,三至五年型事责任。要求出纳给他一个交代,要不然到法院起诉她。我们4人都是最老员工,跟他时间最长。2016年之前工资准时发放,从不拖欠工资。2016年开始工资不那么准时发了,他会说现在有点困难,工资要迟些发,到时候二、三个月一起发。十月份之前他说过的话都兑现承诺了。十月份之后他说过的话没有一次是兑现过的。我们几个人太傻了,一次又一次选择相信他,给他机会,得到是这样的结果。工作那么多年,我从来都不知道他原来是一个这样无耻之人。约在下周在劳动局调解,他这种人我们算看透了,想要通过调解来解决根本是走不通的。如申请仲裁,除工资外可要求劳动补偿金最多能补多少个月?每月按基本工资算还是按实际工资算?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部分补偿半个月工资,若超过半年不足一年则补偿一个月工资。

补偿金的月工资标准按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计算的时候以应发工资计算,包括加班工资。
入职超过一个月后用人单位一直未签劳动合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最多可以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
提起劳动仲裁的时候,仲裁请求可以多写一些,计算的数额写多了仲裁不支持没影响,务必不能少写,会导致仲裁之后无法再请求。有经济困难的可以去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追问

我是2011年8月28日入职至今,2011年10月份才开始买入社保的,2017年4月份和6月份这两个月的社保因公司账户余额不足至今未缴纳。一直未签定正式书面劳动合同,但有买社保,这算是形成劳务关系?还是算签订劳动合同?

追答

这种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可以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

追问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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