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必须有书面的辞职信吗

如题所述

是的,劳动者辞职必须向用人单位递交书面辞职信,否则口说无凭没有依据。

劳动者想辞职,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辞职的通知〔切记:要求用人单位在自己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签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劳动者继续上班满30天自然日,在第31天自然日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辞职的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应该予以办理,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用人单位就是违法。

《劳动法》第31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37条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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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1-01

  除试用期外,辞职都必须以书面通知形式。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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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7-01-01
您好!辞职必须有书面的辞呈、辞职报告或者辞职信,这样,用人单位才有据可查。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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