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人了应该给多少钱?

前几天我朋友开轿车正常行驶,一个36岁的女性横穿马路(没走斑马线)跑到斑马线之后,突然退了回来,然后我朋友就给他撞了,但是没有逃逸,第一时间送到了医院,经过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现在那家家属跟我朋友要47万,这钱应该拿这么多吗?交警队调解的时候对方是农村户口,现在在法院他家就变城镇户口了!
沈阳的 ,如果对方拿不出来城市暂住证,城市公司的劳动合同,城市房屋的租赁合同就可以认为他是农村户口?

你好:
首先根据交警队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来确定这起事故的责任划分问题。
你全责,你承担100%,你主要责任承担80%,你同等责任承担60%,你次要责任承担40%,你无责,只要在交强险范围内支付部分赔偿款就可以了。
具体的赔偿费用问题,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最主要的是看在什么地方发生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按照受诉法院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20年,主要看户口。但是如果对方有经常居住地的,在城市的,就按照城镇标准计算。这需要对方举证,比如城市暂住证,城市公司的劳动合同,城市房屋的租赁合同等来予以证明。
其他还有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等,我将法律规定的标准给你。

补充:暂住证什么的是认定他在城市有经常居住地的一种证据,如果她不能证明她的经常居住地在城市,那么就只有按照农村户口来计算死亡赔偿金。
沈阳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8400元,死亡赔偿金为168000元。
农村人均纯收入4855.6元,97112元死亡赔偿金。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六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三十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补充:暂住证什么的是认定他在城市有经常居住地的一种证据,如果她不能证明她的经常居住地在城市,那么就只有按照农村户口来计算死亡赔偿金。
沈阳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8400元,死亡赔偿金为168000元。
农村人均纯收入4855.6元,97112元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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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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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09-11-24
这个真不好说要赔偿多少!!!
因为我国的对于交通事故是适用无过错原则,即使受害人有过错也只是适用减少赔偿。还是负大部分责任。所以这个看对方的损失多少了!!!
你也知道我国同命不同价,对方如果是城镇户口那么赔偿的肯定要多,问题是对方的户口不是以对方产的算的,要以公安部的户口登记为准的。如果不是的话,法院是不应当采纳其为城镇户口的主张。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11-24
已解决问题收藏 转载到QQ空间 开车撞死个61岁的人应该陪多少钱
20[ 标签:开车,撞死 ] 我表哥开车撞死个61岁的老太太《是农村人》是撞死后第4天死的。当地收入一般吧·汽车什么保险都有的。我就想问下·像这样的情况·按照法律规定应该要陪人家多少钱 问题补充 2009-02-01 19:17
好像有强制保险·什么保百分之80问题补充 2009-02-01 19:33
我就是想问一下·按照规定·要给这个老人家多少钱最合理匿名 回答:8 人气:9 解决时间:2009-02-17 10:54
满意答案具体这样来计算: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在本案中,由于老太是农村人,也就是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乘以十九;2、不知道老太是否存在过错,即使存在,交警一般也是按“一九”承担责任,也就是你表哥还要承担90%的责任,用上面的的出的数据乘以90%;3、如果老太还有抚养人或者被抚养人,计算如下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但是,一般来说,61岁的老太很少遇到这种情况,所以不必担心。4、如果你表哥办理了交强险,保险公司会帮你承担一部分,所以不必过于担心。希望对楼主有所帮助。答案补充
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答案补充
我计算下来,除去保险公司的赔付,你表哥自己拿的钱最多也就是六、万的样子答案补充
交强险也不会全赔,还要看你表哥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大小,不过一般来去不是很大。答案补充
六万左右
第4个回答  2009-11-24
首先是责任认定 分清主次 之后是如何赔偿 如确系农村户口 但在城市多年 有临时户口暂住证之类 会按常住地对待的 至于赔偿数额 有规定 有标准 不是没边没沿的 可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