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档案里缺少了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怎么办

我07年毕业,毕业后就把人事档案和党员档案全放在学校所在地的人才中心
现在要把党员关系转会我的户口所在地。
但是从人才中心转回来的党员档案里,缺少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一项
所以我们所在不接收我的关系(PS:我们这里必须要这个;我知道或许有人会说这个不是必须的)
我问了学校,学校说肯定把这个登记表放在档案里交给人才中心了
我问人才中心,他们说他们检查了我的所有档案,确定没有这个登记表
现在学校因为变动,所以无法给我重新补办登记表

请问大家,我现在该怎么办?
如果有相关经历或者从事党组织关系工作的朋友们,麻烦给我一些建议,

谢谢

如只缺少只缺少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一般不会影响党员身份的,只需要向上级党委申请按照程序补办。

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由上可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就是属于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之一,在前期开展的党员档案普查工作中,教育考察材料缺失的影响不大,不影响党员身份。

扩展资料: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

第三十四条规定,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第三十五条规定,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

党组织应当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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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9
积极分子登记表确实是必须的。
如果当初人才中心接收了你的档案,并没有提出异议,那么现在你就应该找人才中心。如果他们说当初就没有,你就问他,没有为什么他们当初不告诉你呢。他们如果当初告诉你这个材料没有,你就可以找学校,但现在你只能找人才中心。这涉及到责任的问题,很明确,现在责任就是人才中心的。不管他们怎么说,他们应该负责。
道理就是这个道理,但实际上不一定要跟他们搞僵关系,想办法让他们为你补一份登记表就好了。积极分子表管理不是很严格,在哪里都能补,很简单的事,不给你办是在推卸责任。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11-23
补一份进去,到学校开个证明
第3个回答  2009-11-23
应该就是人才中心的责任,你就找他们算帐吧。
第4个回答  2009-11-23
你可以问一下你当地的组织部啊,他们应该知道怎么处理的。因为这是一套体系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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