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综合素质测评是怎么评的?

如题所述

福建师范大学综测评分细则如下:

一、政治思想道德表现分测评:政治思想道德表现分=基础分+奖励分+扣分

1、基础分评定标准:政治思想道德表现的基础分满分为80分。包括以下7项内容,考核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计80-75分、74-65分、64-60分、59-0分。

2、评测办法:班级测评分以全班同学对每一位同学的测评分由高到低排列,去掉前15%和后15%的测评分后的平均分计算。

3、奖励分,包含荣誉分、社会工作分及附加分,奖励分满分为20分。

4、受到留校察看、记过、严重警告、警告等行政处分者,分别扣7分、5分、3分、2分。受党团纪处分者,可依此酌扣。同一事件同时受到党团纪、行政处分者,不重复扣分。因违反规章制度受校、院系或年级通报批评者,分别扣3分、1分、 0.5分。

5、政治思想道德表现分同时转换成等级制,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等四个等级。根据计算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政治思想考评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的30%(获得省级以上班集体荣誉称号的不超过40%),良的比例不超过60%。

二、学业表现测评:学业表现分=平均学分成绩+外语、计算机、辅修课程考试奖励分+创新实践能力奖励分。

1、学业测评分以平均学分成绩计算。平均学分成绩=(Kl+K2+K3+……Kn)÷学年所修课程学分之和、K为每门课程实考成绩×该门课程学分。

2、外语、计算机、辅修课程考试奖励分(最高不超过20分)。

三、文体表现测评:文体表现测评=基础分+奖励分+扣分

1、文体表现基础分为80分。

2、奖励分(不超过20分)

3、扣分。凡无故不参加集体组织的文体活动者,每次扣1分。

四、综合素质测评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政治思想道德表现分×20%+学业表现分×70%+文体表现分×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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