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投诉找哪个部门

如题所述

1. 法律分析:针对药店投诉,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相关部门。若涉及药品质量,可以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若涉及药品价格,应向价格主管部门反映;若投诉范围涉及药店销售的其他商品,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若涉及医保卡问题,应联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若投诉药店存在坐堂行医问题,应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药店可能担心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
2. 举报途径:公民和法人可以通过电话、信件、互联网、传真、走访或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违法行为,以及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3.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价格主管部门在价格监督检查时,有权询问当事人或相关人员、查询复制相关资料、检查相关财物,并在必要情况下暂停相关营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难以取得时,可以先行登记保存。
4. 衍生问题:对于销售过期药品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若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者,可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和药品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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