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课间打架,把牙打掉了,班主任未在场,请问班主任还有责任吗?

请懂法律的朋友帮忙分析一下。
小学生课间打架,学校一定是要负责任的,可是班主任又不可能每个课间都再去教室看着,就算看着,学生也要自己在校园内自由活动。当时打架时班主任不在场,受伤小孩的家长要起诉的话,班主任还需要负责任吗?如果负,请问是什么程度责任?
是不是先由学校负民事责任,然后学校再对班主任进行行政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本案中小学生课间打架,一名学生齿被打掉,造成了一定的后果。此案有明显的侵害人,但由于侵害人是未成年人,此案又发生在校园中,发生打架时学校未尽到监护管理职责,存在明显过错,因此,应当承当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打掉别人牙齿的学生,其行为也存在明显的侵害行为,依法其家长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后,做为学校成员的班主任的老师,依法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学校已赔偿,不能进行重复赔偿),其失职行为应由所在学校给予纪律处分,或者由学校将其失职行为引起的民事责任,划分到该班主任老师身上。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10-20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第2个回答  2009-10-19
不可能没责任,因为在怎么样也是在学校里,只有在学校里老师就有一定的责任。但是也不能全怪老师,毕竟是学生打架,老师还不在场呢!
第3个回答  2009-10-22
学校责任,因为在学校,老师被批,不用付钱
第4个回答  2009-10-19
在这种情况下班主任没有责任,学校直接承担民事责任。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