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唐朝实行的节度使制度,其具体的行政单位有哪些?节度使以下设有哪些权力部门?它们之间的权力如何分配?地方节度使与西域两都护府是什么样的关系?
其二,府兵制度下的各州兵员是否由长安政府统一招募与调配?为什么说均田制是府兵制的基础?换句话说,如果一个关中丁男在长安入伍,之后被调配到于阗,那么他所封得的土地是在于阗还是在关中?如果在关中,那么兵农合一又做何解?如果在于阗,那么他的户籍又做在哪里?当他退伍以后,赋税又上缴到哪个郡县?
其三,在贞观至天宝年间,长安政府经略西域所实行的民族政策是什么样的?有没有一些实行过一些民族融合政策?
其四,由地方节度使发展到后来的藩镇,地方权力越来越大,长安政府的控制力逐渐势微,这一过程经过了几个步骤?长安政府是如何一步步将行政、军事、财政、人事等大权分给地方的?
其五,当地方上权力做大,中央与地方有没有过政令不一的情况?长安政府有没有就这一情况做出过什么措施来限制节度使的权力?
其六,大食,突厥,回鹘,葛逻禄,吐蕃,这些民族彼此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他们与长安政府之间关于西域治权的角逐采取过怎样的策略?
希望回答者能够提供一下所参照的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