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公婆的房子过户给了老公,算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时公婆家有一套别墅和一套商品房,但均是公婆的财产。结婚后不久,公婆就将别墅过户给了老公,想问一下,这别墅是算老公一个人的财产还是我们婚后的共同财产呢?
这个问题应该查阅什么相关的法律规定呢?能告诉我是什么法哪一条吗?

只过户给了一方,属于明确赠与一方的情况,属于一方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扩展资料

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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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3
楼上都是怎么回答的???
过户给你老公,就是对于你们的赠予行为,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只赠予你老公一人,那么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以下是婚姻法17 18条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10-22
你看的什么时候的法律?以前的规定是有些贵重的财产在婚姻存续一定的时间就属于共有财产,具体时间看什么东西.但是好几年就改了规定,在结婚前的财产如房屋是男方父母明确送给你们2个人的属于共有财产,送给他们儿子的是他们儿子自己的财产.不知道别瞎说.
第3个回答  2009-10-26
你的公婆既然把房屋过户给你丈夫名下了就属于你丈夫的财产了

你是他的妻子

法律明确规定,该房屋不管有没有你的财产,婚后五年没有协议离婚的,妻子将拥有该房屋的共有财产比例.

你不信可以到房屋交易中心有权威机构的中介去问下,你要搞清楚一点,你是他的老婆..
第4个回答  2009-10-22
结婚5年以后
你老公的财产有一你半
你的也有你老公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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