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一日可以抵两日刑期拘役和有期徒刑折抵一日,无期徒刑没有折抵 谁能说得详细点?

如题所述

我国现行法律关于刑期折抵的相关规定:


1、《刑法》第四十一条 规定: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2、《刑法》第四十四条 规定: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3、《刑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4、《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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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3-30

管制一日可以抵两日刑期拘役和有期徒刑折抵一日,无期徒刑没有折抵。

无期徒刑当然没有折抵的必要了,没有意义嘛,既然是无期徒刑,也就意味着理论上你再也出不来了,折抵刑期还有什么意义。只有对有期限的刑罚如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折抵才具有意义。

无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的刑罚方法。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宣判之日起计算,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先行羁押的日期也不予折抵刑期 。

无期徒刑不同于不定期刑。它是一种绝对宣告刑,即审判机关依据法律上对犯罪处罚所规定的量刑幅度,明确确定应受无期徒刑的刑罚。不定期刑是一种相对宣告刑,判决时只作罪名的宣告,不宣告一定的刑期(绝对不定期刑),或只宣告刑期的最短期和最长期(相对不定期刑),视犯罪人入监后的表现,由行刑人员决定何时释放的制度。中国刑法没有采取这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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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12-14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人,在被刑事拘留期间,拘留一日折抵管制两日。例子,被判管制三个月,但在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到判决下达已经被刑事拘留了一个月,那么一日折抵两日,只要再管制一个月就可以了。 被判有期徒刑的,被刑事拘留期间被认为是在坐牢,所以拘留期间也就算在有期徒刑之中自然要折抵扣除 判无期的就不用说了,怎么算都是坐一辈子牢,不用折抵了
第3个回答  2013-12-14
就是在判决生效,也就是刑期确定以后,之前在侦查和审查起诉期间被羁押的可以折抵刑期,,如果是判决罪犯管制的,之前被拘留或逮捕的时间可以一日折抵管制的时间二日,拘役和有期徒刑的一日折抵一日。无期徒刑因为没有确定的刑罚执行期间,所以不能折抵。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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