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到底受法律保护么?】我欠高利贷别人起诉也到法院,当时他不承认是高利贷,最后我拿出了证据,法

【高利贷到底受法律保护么?】我欠高利贷别人起诉也到法院,当时他不承认是高利贷,最后我拿出了证据,法院说调解,最后我们没有达成协议。第二次开庭我没到现场,直接说我败诉,应为当时我在外地打工挣钱还账,现在法院已经控制了我的身份证,放高利贷的人说下一步直接把档案告到公安局,说让公安局刑侦科的人抓我,我现在不知道下一步改怎么办,请帮帮我,(利息是一万块钱一天50元共29.5万)非诚勿答谢谢,

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对借贷双方因利率问题产生的争议。

如畸高利率等,司法机构可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规定的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判定合同的有效性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对于个人或单位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可依《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以高利转贷罪论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比如说,借贷发生时,银行同类借款年利率是6%,那么,借款的最高年利率为24%左右。也就是说,超出24%的年利率,不受法律保护。

扩展资料:

2015年8月6日(记者 李婧)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该司法解释规定,民间借贷双方约定的年利率超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介绍,民间借贷的发展直接导致大量纠纷成讼,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量快速增长。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认为,应当尽快制定新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以回应人民群众对借贷安全和公平正义的追求;回应广大中小微企业对阳光融资和正当投资的渴求;回应人民法院对统一裁判标准和正确适用法律的需求;回应金融市场化改革对形势发展和司法工作的要求。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颁布的背景。

杜万华表示,利率的规制是民间借贷的核心问题,也是本司法解释的重要内容之一。

《规定》有关民间借贷利率和利息的内容主要包括:

1、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者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无权主张借款人支付借期内利息;

2、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3、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4、除借贷双方另有约定的外,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并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

杜万华解释道, “按照1991年的《司法解释》,民间借贷利率是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以上不受法律保护。就是说你要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动用国家强制力来保护你所获得利息,超过4倍不保护,但是如果当事人愿意自动履行的,法院是给予认可的,如果当事人履行了以后,要反悔想要回来,法院是不支持的。”

杜万华介绍,总结这么多年来经济发展的情况发现,实体经济所创造的利润相应来说肯定没有这么高,如果不把高利贷控制住,对于实体经济,特别是对于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是不利的。所以这次司法解释规定了年利率36%以上的利息无效。

“含义是,如果当事人原来自愿偿还了年利率36%以上的利息,要回来是可以的,这是对1991年的《司法解释》重大的修改。而24%-36%这一部分,法院不保护,但当事人愿意自动履行,法院也不反对。”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最高法司法解释限民间“高利贷” 年利率超36%无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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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2-14
您好,民间借贷是受法律保护的,只是超过同期银行利息四倍的部分,法律不支持。
这属于民事纠纷,公安机关不处理。追问

那我下一步改怎么办?

追答

尽量还款。可与对方协商分期支付。

第2个回答  2014-12-14
超出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就不受法律保护追问

他要是把案件提到公安局,公安局会受理么?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3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4个回答  2020-05-05
人家逼你拿钱的?你他妈的就是想让警察帮你不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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