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要求具体点

如题所述

一、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专户管理规定》,会员发生下列情况的,可按规定申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个人专户存款余额:(一)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按规定在养老、医疗专户留足最低存款的;(二)因病或非因工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三)出国定居的;(四)非苏州市户籍的农村劳动者,回农村居住地务农的。二、根据你的情况可办理关系转移,具体手续是:园区公积金向园区外转移流程用人单位为会员缴清公积金并完成人员减少手续↓会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中心”开具《园区跨统筹地区流动人员社会保险转移联系函》,已经取得会员卡的会员还需出示会员卡↓会员将“中心”开具的《园区跨统筹地区流动人员社会保险转移联系函》带至转入地社保机构盖章确认接收↓会员携带《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回执)》和转移的相关材料到“中心”办理转出手续↓“中心”为会员办理转出手续同时将转移金额转至对方社保接收帐号三、需提供材料用人单位为会员缴清公积金并办理人员减少手续后,会员携带《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回执)》和以下材料到“中心”办理会员社会保障关系转出手续:(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会员卡(2)原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原件(3)《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无该手册的会员可携带一寸照片一张,在办理转移业务时当场办理)(4)《园区公积金会员公积金关系转出申请表》(表I1)一式四份(5)会员录用为国家公务员的,在办理区外转移时,另需提供“公务员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备注:1、如会员有住房公积金转出的还需到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住房公积金转移联系函,连同转移材料一并到“中心”办理转出手续。2、会员如需转移医疗保险关系和基金,需转入地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开具医疗保险接收函。3、会员如转移至机关事业单位,转入地相关社保经办机构需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上写明“需转移基金”或“无需转移基金”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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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1-03
  苏州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职工带齐材料至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提取申请→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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