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人罪至受害人轻伤,原告不肯撤诉,一定要被告方坐牢,被告人还有缓刑的可能吗?

如题所述

有缓刑的可能,具体情况你没说清楚!!故意伤害罪,是公诉案件,公诉案件是不能撤销的,但如果赔偿了受害人损失,化解了矛盾,是可以从轻处罚,同时宣告缓刑的。是因为什么呢?打架还是争吵中引发的斗殴??现在是原告起诉的吧?还是检察院公诉? 所有轻伤害自诉案件几乎全部是公安机关作为治安案件受理之后,没有任何结论,受害人又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仅持公安机关内部鉴定机构作出的构成轻伤的伤情鉴定结论,到法院要求立刑事自诉案件。
首先,法院受理轻伤害自诉案件,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的一种,当事人就是因为没有证据才到公安机关报案寻求法律救济的,如果公安机关已经作为治安案件受理,就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的规定处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不是伤情达到轻伤标准的都构成犯罪,轻伤只是伤情的严重程度,是犯罪构成中客观方面的一点,而构成犯罪必须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即主体---年龄身份等应符合刑法规定,主观方面---被告人主观上有过错,客体---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利益,客观方面---被告人有损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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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21
对于故意伤害案的处理,轻伤案件原则上是不给调解的,但是为建设和谐社会,当事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公安机关也可以调解处理,但是不能撤案。如果被害人不同意,除非证据不足,检察院可以不予逮捕,公安机关可以变更强制措施,证据充分就会提起公诉,至于法院判不判缓刑,你的资料不足,无法判断,不过即使缓刑对方也要在看守所呆3个月左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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