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的,我和孩子她妈妈没有结婚证,生的她,上户上在了她妈妈那,现在离婚了,孩子上学要户口,她妈妈不给户口,也不让签 ,我如何可以在我这给孩子重上个户口,是一定要去迁户口吗?
出生证明是上户口必须具备的证件之一,如果没有出生证明,派出所是不会上户口的。
孩子的户口可以随父母任意一方落户,但办理户口需要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 明、孩子的出生证明。
出生上户口的程序如下:
由婴儿父亲或者母亲拿着户口簿、身份证及婴儿《出生证明》、准生证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依据《生育服务证》或者《出生证明》原件办理新生儿落户登记,婴儿落户可随父随母一方。
如果没有《生育服务证》或者《出生证明》的人,一律不予办理落户手续。
扩展资料
户口迁移亲属投靠需要准备的资料:
新生婴儿入户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书;婴儿父母身份证或户口簿;婴儿父母的结婚证书;准生证或生育证(其中: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应出具征收社会抚养费凭证)。
夫妻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结婚证书;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薄;拟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和随迁人员的户或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
父母子女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投靠人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夫妻同时迁入的还应出具结婚证书;已达到法定婚龄的子女投靠父母,还应出具婚姻登记机关的未婚证明。
近亲属投靠:出具法定监护(抚养)人丧失抚养能力或病故伤亡证明和与被投靠人确立监护(抚养)关系的公证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_户口迁移
出生医学证明是新生儿的通行证,有出生证明才能给新生儿落户口。
出生证是每个婴儿(公民)出生都应该颁发的证件,证明其出生时间、地点、姓名、性别、体重、身高、血型、婴儿号、胎次、出生证号、健康状况、接生医生等出生证情况。出生证是婴儿申报户口的有效证件之一。
新生儿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带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及婴儿《出生证明》、准生证,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依据《出生证明》原件办理新生儿落户登记,婴儿落户可随父亲或随母一方落户籍。如果没有《出生证明》的新生儿人,不能办理落户手续。
扩展资料
《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
注意事项
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所在医院出具,有部分内容是医生填好的,个人填写部分(填错可以划掉重写),填写完毕后,可以去换正式出生证明。
2、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全部机打,并且内容“原则上不能更改”(这句话是自填单里的原话,好像听起来还是有可以修改的余地,但是还是不建议冒险)。
3、《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4、为了保证出生医学证明有效性,保存时候应该待印章晾干后妥善保存,不可折叠,撕开,或过塑。
规范管理
从2014年1月1日起,中国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第五版)。2014年1月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联合发出通知,规范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通知要求,对持有《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审验《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后为其办理出生登记。无法核定新生儿母亲信息的新生儿,不能获得《出生医学证明》。对不符合签发条件,未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经调查核实后,依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出生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出生医学证明)
孩子落户,与出生证上的任何地址都没有关系,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孩子落户,户口要么跟随父亲(即现在居住地址),要么跟随母亲。
1、二者关系:
(1)只有婴儿具备出生医学证明的前提下,才可以申报户口;
(2)出生医学证明的出具地址和申报户口(落户)的地址没有任何联系;
(3)新出生的婴儿可在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
2、新生儿申报户口的手续:
(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属计划外生育的,持婴儿母亲所在镇或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婴儿父或母的集体户口簿或家庭户口簿。
(4)属跨年度出生未落常住户口的,应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请,报市局审批。
扩展资料:
户口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该按照本条例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户口登记所需材料:监护人或申请人申请和相关证明。
户口登记的办理程序:申请→窗口受理→现场审查→办理
户口登记的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户口登记的收费标准:不收费
注意事项
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所在医院出具,有部分内容是医生填好的,个人填写部分(填错可以划掉重写),填写完毕后,可以去换正式出生证明。
2、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全部机打,并且内容“原则上不能更改”(这句话是自填单里的原话,好像听起来还是有可以修改的余地,但是还是不建议冒险)。
3、《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4、为了保证出生医学证明有效性,保存时候应该待印章晾干后妥善保存,不可折叠,撕开,或过塑。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