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讴歌伟大祖国、赞美可爱家乡、抒写美好生活;也可以描绘缤纷校园、记录成长故事。就是题材新颖,不要太老套,想象力丰富。快快快快快快

书香一缕
书的影子究竟是什么时候飘进我的世界里的,我也不大清楚,小时候?顶小顶小的时候?依稀记得那时,夕阳的余晖还未退去,外婆抱着我坐在夕阳的影子里,读诗给我听,她拿着一本页边都发黄了的小书,那诗的调子,直到现在我都还记得: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园。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时间流淌在生命的河流中。书的影子也就在我斑驳的记忆中继续游移。闭起眼睛,总会有那么几片色彩斑谰的书角从记忆的角落中浮起,记不得是从那本书上扯下了。幼年的我被一本一本的童话故事充实的满满的,书上那些栩栩如生的形象成了我最好的玩伴,白雪公主,睡美人,丑小鸭,卖火柴的小女孩,都是我的好朋友,那时候最大的乐趣,就是把这些书上看来的故事讲给小朋友们听,做个故事大王。

一缕书香,就这样在我的生命里,飘散开来。

阅读似乎是我最想做也最喜欢做的事情。我本是不安于平静的人,绝对外向的性格至使我耐不住一点寂寞,但若是给我一本书,我就会静静的坐上一天,因为对于我来说,书中的世界,就是我最热闹的暄嚣。

我喜欢诗词格律,喜欢古人的文言情调,喜欢柳永的深幽和苏轼的豪放。韩如潮,苏如海,柳如泉,欧如澜。那些古诗文无不精妙。荡气回肠,遐想万千,乐作者之喜,哀作者之悲。他们的那种气势,那种深厚的底韵,即使在我这千载之后的人看来也颇为感慨,感慨精神,感慨文彩,感慨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

我也喜欢名著,名著之所以是名著,就是因为它透过故事情节,展现给世人思想的精魂。我喜欢笑谈兴亡成败的《三国》,喜欢内涵深邃的《红楼》。钱钟书在《围城》里对人性洞察与调侃;托尔斯泰在《复活》中展示精神探索的艰难历程。感受《童年》里高尔基的成长之路,赞叹乔纳森,斯威夫特层层深入的绝妙讽刺。他们不断为我的思想注入新的活力。我开始思考:思考真理,思考生命。一本本的书籍带我进入了我从未涉足的圣地:人类思想和文明的金壁辉煌的殿堂。

一缕书香,就如此在我的生命里延续、扩散,踩着书的阶梯,我走过了欢乐,走过了风雨。我感到了成长的责任,学会了坚强,学会了如何为人处事。对书,我有太多太多的感想,太多太多的话语。书籍,是我成长中最最重要的部分。

于是,我试着拿起笔,学着释放自己的情感,高兴或悲哀,快乐或忧伤,试着把从每本书中撷取来的精华,用自己的方式告诉每一个人。当思想的精魂从笔尖蹦出的时候,当优美的文字在白纸奔涌的流淌的时候,我总是意犹未尽的想起某书中的某个段落,某些感触,总是隐约的看到,书本上我成长的足迹。我模仿鲁迅的犀利;琼瑶的柔婉。试着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人物,在文章中透视自己的生活。

我感谢书,我爱书,爱那一缕清幽的书香。

后来我接触了另类的文学,另类的书。痞子蔡的书,郭敬明的书,韩寒的书,他们无不渗透着青春背后一点忧郁的影子。平时大部分的时间我都泡在书店里,一本一本看,一遍一遍的想,一次一次在书的天空里放声喊叫。它这样高,我无法触及却早已深溺于这片没有一丝破绽的蓝,那么一缕书香,晃啊晃的,变的漂渺了。读书的目的不再是满足好奇心或是感受一些什么。透过书本,仿佛更深一层看到了社会和人性的本质。因而拼命的在书中汲取自己的所需。每读一本书,我都会在深夜握着一支笔没命的写。我常觉得自己是一位带着钢盔的铁甲武士。藉由外物来厚实自己的胸膛,提高获胜的机率,可脆弱的骨子里还是有些许怀疑,眼前胜利的战袍不是凭自己的力量获得的,所以,宁愿穿着单薄的白布衣手持一把剑,击溃我的敌人,哪怕是赔上自己的性命也不要紧,那才是我要的真实感。所以读书,所以写,所以要厚积而薄发。我有时甚至觉得自己就是那一缕袅娜的书香,书的精魂,要让自己不断的强大,只有读书,养气。去书写一篇又一篇的文字。为自己打造一片天地,即使血随时会染红我的白布衣,也是骄傲的腥味。

一切都归于平静的时候,我依然坐在灯旁,凝视那经久不曾翻动过的书页。

一缕书香,就这么在我的魂梦之中飘舞荡漾,而且越发的浓烈。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思想的精魂.

沐浴书香
两三片绿叶漂浮于微黄的水中,清香怡人,融入于口鼻之间,这是绿茶的香气。奔腾的气泡跳跃于棕色的水中,甘甜大方,恰入于唇舌之间,这是可乐的味道。书的墨香呢?清清淡淡,却能令人心神明亮,眼明心净。书的味道呢?人生百味均有之,美妙无比。
在我“呀呀”学语时,我就已经与书邂逅了,最先读的是一本童话书,故事里的公主王子总是我最先遐想的对象,曲折的故事情节,美好的故事结局,都令我心醉不已。
令我记忆深刻的是一部诗集,这部诗集让我与唐宋八大家进行对话,体会“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豪迈,品味“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的英雄情,想象“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的思乡念……每一次品读都像与李白“对饮成三人”,与李清照划舟小饮,那淡淡的离愁是李清照心中解不开的结……与诗人同喜同悲,在诗境中,我总能找到自我,进行一次完美的诠释。
我想,在我的生命中,要是失去了书,也就失去了生活的乐趣。书,是我干涸的心灵中唯一的甘泉;书,是我贫瘠的土地中唯一的绿色;书,是我重重的枷锁中唯一的钥匙;书,是我黑夜中唯一的火柴;书,是我心灵的河流中唯一的游鱼……对,只是我心中的唯一。
我小时候的心愿是拥有一间红木格子门窗,青砖木瓦的房间,里面放满了书,古色古香,这样,便会有书香了。可是,我知事之后才发现,书香是从人身上散发出来的,是温文尔雅的气质,是丝丝离愁,又或是袅袅清新……说不清,道不明,也许是一种感觉吧!每次翻开书,闻到那特有的书香,总让我心定神明。如果说书是咖啡,书香定是少不了的白糖;如果说书是红花,书香必是衬其的绿叶;如果说书是黑夜空中的皓月,书香就是闪烁发光的明星……
书啊!我想你能陪我走完这一生。
如果说生命犹如一条长河,那奋斗就是河里千千万万的水滴;如果说生命犹如一棵大树,那奋斗就是树上茂盛的树叶;如果说生命犹如一座高山,那奋斗就是山上一块块的岩石……
保尔在老布尔什维克党人朱赫来的指引下走上了革命的正确道路,他渐渐成长起来,结交了更多的朋友,他决定要彻底推翻旧社会,他也决定为此而努力奋斗。在那个年代里,社会黑暗,战火连连,保尔曾遭遇多次战争之创,他瘫痪时曾几度想到放弃,但最后他始终抱着一个信念:坚持!我必须活下去!因为我的生命并未结束。带着这样一份执着,一份信念,一份坚持,他成功了,用拼搏为人生画上圆满的句号。
最令我难忘的是保尔因为受了伤,积劳成疾,不得不离开了他视之为生命的工作岗位,去了疗养院,一次次的接受医生的询问,并开始接受令他痛苦的手术,“他的生活悲剧的第一幕由此揭开”。保尔并不是不能忍受病痛,而是因为害怕掉队,对保尔来说,没有什么比不能为建立苏维埃政权而作贡献更痛苦了。
英国物理学家霍金,年轻时就被医生“判了死刑”,可他并没有就此丧失对生活的信心。与其坐着等待,不如拼搏起来。于是,他成功了;作家张海迪,胸部以下全部瘫痪,但她用乐观的心态,坚持与病魔作斗争,于是,她也成功了!生命并没有停下脚步,奋斗怎么能终止?
我看完书后,掩卷沉思:生活中有多少人因为一些小事或挫折就去自杀,放弃自己宝贵的生命?而保尔,一步步走向全身瘫痪,然后双目失明,我也不禁为他感到惋惜。或许他每天起床就能感受到病情的恶化,但保尔,坚强的他,却乐观的承受了一切,用努力和奋斗换回最后人生的成功!
生命在于努力,在于奋斗。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当回忆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
我们也许过于年少,过于幸福,无法体会到失去生命的伤痛,无法体会到病痛带给人的无望。但你一定要牢记:生命不息,奋斗不止。希望永远与你同在!让我们尽情享受生活的战斗的乐趣吧!不会有真正绝望的境界。
书是有香味儿的,能享受与否其实全在乎自己的意念,感知则有,弗感毫无。
品味书香,要漫步书境中。不管是杂文、散文还是随感、随笔,描摹情境的句子是经常可以看到的,每当此时,我便毫不犹豫地置身于文章的境界中,跟随着作者的感受一齐感受——感受作者的欣喜愉悦,感受作者的离散愁苦,感受作者的愤懑抑郁……总之,置身于文章的境界中,品读到的总会是那样真实,禁不住便与作者产生共鸣。几日前有幸读到张承志先生的《心灵史》,文章中写了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生活在沙沟庄子人们的凄苦生活(部分),作者笔下的情境真的将我深深感染。全村共四十户、二百零几口,就有过饿死七十多人的惨剧。那时村子里都吃苦苦菜。有家人的孩子进山挖苦苦菜,进了山就没有再回来。人们天天都吃苦苦菜,身子逐渐就透明了……其中有这样几句:儿子死在山里,同伴吓得跑回村,告诉那孩子的母亲。可是她刚刚弄来一碗糊糊汤,正打算等儿子挖回苦苦菜,给儿子喝,一听说儿子的死讯,这位母亲猛地抓起碗,只顾自己急急喝起来!读到这里你的大脑中会浮现出什么呢?是母亲狰狞的脸孔还是空气中弥漫的恐惧?还是……假若你就在桌旁,看着母亲这疯狂般的将糊糊汤喝下,估计,这该算是一种震撼了吧。
品味书香,更要怡情书香中。所谓景为情设,置身景中自然会被其中弥漫的某种情致所感染,油然而生出感受。这里的景当然不限于纯粹的美景。感受了,有时会拍手称快,有时低徊欷歔,有时会心一笑,这就是情,文章的情,作者的情,能传染的情……再看《心灵史》中的那段,母亲的行为一开始令我惊诧不已,本想母亲抓起碗后会重重的摔出去,然而她却将糊糊汤一口气喝下……这是发生在大西北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真实事件,所以联系实际可以看出,这没有什么不可能,事件是真实的,那么给我们的感受又会是怎样的呢?失去儿子的痛苦,饥饿难忍的无奈,都被她伴着泪水狠狠喝下,我敢说她喝下的糊糊汤一定比苦苦菜苦涩百倍。也许把每个人放在那个环境中,都会那么做,而且有甚于而无不足。归根究底,一句无奈道破天机。
书中蕴涵的东西还有很多很多……我想还是再找机会聊聊吧。
书中不仅有野花的馨香,竹林的清香,山谷的幽香,而且还有桑梓之地的土香,以及依稀记得母亲身上的柔香,这些香味是很难觅到的,其实也不尽然,或许小窗旁边,或许路边灯下,悄悄翻开也许已经泛黄的书页——一阵馨香会将你轻轻弥漫……
好多书香值得品味,然而现在的我们已是错过好多——但我想说的——感动若在,书香尤存。
是谁养育了我们?是谁使我们的生活过得如此幸福?是您,我们亲爱的祖国。在这举国欢庆的十一即将来到之时,我想对您说:“我们热爱您!”
您是如此婀娜、秀美!如此博大、宽广!您从不让无情的烈火将信念吞没。在那炮火连天、战争不断的上世纪30年代,当日本侵略者的铁蹄在践踏您的时候,毛主席一句话“把日本鬼子赶回老家去”,就组织了中国工农红军开始了艰苦的“八年抗战”,直到1945年,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才使您有了暂时的安定!可是, 1946年,国民党军队又挑起了内战,您的美丽的外衣被您的儿女撕得粉碎,您痛苦万分!直到1949年10月1日‘您终于得以安定,毛主席在天安门宣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中国人民站起来了”,在您的儿女们的欢呼声中,您扬眉吐气,微笑着屹立在世界的东方!
是的,这一切都要归功于那可亲可敬的中国共产党,是它把中国老百姓从水深火热中解救出来,还使祖国从东亚病夫成为了东方雄狮、巨人!
祖国,我们赞美您,当五星红旗与太阳一起升起的时刻!

幽幽书香爱国情
中华民族的历史,博大精深,源远流长,让每一位炎黄子孙感到由衷的骄傲。在五千年的悠悠岁月之中,世事沧桑,朝代更替,从远古传说到夏、商、周文明;从春秋战国到秦、汉、魏、晋;从十六国至南北朝;从隋、唐、五代到宋、元、明、清……在历史的长河中,中华民族生生不息,拼搏不止,用自己强健的双手创造出了无数的辉煌成就。是什么替我们记录下了这历史的精彩瞬间?是书,是带着古老历史年轮的、是散发着油墨芬芳的、是洋溢着历史馨香的书!
纵观历史,几千年的盛衰兴亡都化作文字,成为永恒的记忆。
沈括所撰写的《梦溪笔谈》就是其中之一。它详细记载了劳动人民在科学技术方面的卓越贡献和他自己的研究成果,反映了我国古代特别是北宋时期自然科学达到的辉煌成就。内容涉及天文、历法、气象、地质、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农业、水利、建筑、医药、历史、文学、艺术、人事、军事、法律等诸多领域,被现代人誉为“中国科学史上的坐标”。
我国不但在科学方面有着卓越的贡献,而且在医学方面也做出了不小的成绩呢!李时珍写的《本草纲目》就可以证明这一点。《本草纲目》是我国明朝伟大的医药学家李时珍历时29年编成,是李时珍30余年心血的结晶。它共有52卷,载有药物1892种,收集医方11096个。它是我国医药宝库中的一份珍贵遗产,被誉为“东方药物巨典”,对人类近代科学以及医学方面影响极大。
中国是诗的国度,唐朝是中国诗歌的巅峰。诗歌是当时文学的最高代表,成为中国传统文学坚实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华文明靓丽的风景线。在诗词歌赋方面,我们中国也享有着一定的地位。这本书是中国唐诗中最好的选本之一,几百年家喻户晓的读本,中国文化史上的长久之谜,诗歌黄金时代的旷世杰作…… 这本书,就是。
不管是沈括的《梦溪笔谈》,还是李时珍的《本草纲目》;不管是孙洙的《唐诗三百首》,还是孔子的《论语》;不管是岳飞的《满江红》,还是屈原的《离骚》;不管是林清玄的《桃花心木》,还是朱自清的《背影》……它们没有一篇不记录着中华民族这个大家族的辉煌业绩、美好品质。
如今,神舟5号,6号,7号相继上天;去年,奥运会也在我国首都北京召开;made in China已经越来越常见……中国科技的发展,正步入一个新的时代!虽然现在的第一强国是美国,可美国却只有几百年的历史,而源远流长的中国,却有着五千年的文化根基,我相信,凭着古人为我们创造的一切,凭着中国科技的飞速发展,中国,她正在腾飞!
书是有香味儿的,能享受与否其实全在乎自己的意念,感知则有,弗感毫无。
品味书香,要漫步书境中。不管是杂文、散文还是随感、随笔,描摹情境的句子是经常可以看到的,每当此时,我便毫不犹豫地置身于文章的境界中,跟随着作者的感受一齐感受——感受作者的欣喜愉悦,感受作者的离散愁苦,感受作者的愤懑抑郁……总之,置身于文章的境界中,品读到的总会是那样真实,禁不住便与作者产生共鸣。几日前有幸读到张承志先生的《心灵史》,文章中写了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生活在沙沟庄子人们的凄苦生活(部分),作者笔下的情境真的将我深深感染。全村共四十户、二百零几口,就有过饿死七十多人的惨剧。那时村子里都吃苦苦菜。有家人的孩子进山挖苦苦菜,进了山就没有再回来。人们天天都吃苦苦菜,身子逐渐就透明了……其中有这样几句:儿子死在山里,同伴吓得跑回村,告诉那孩子的母亲。可是她刚刚弄来一碗糊糊汤,正打算等儿子挖回苦苦菜,给儿子喝,一听说儿子的死讯,这位母亲猛地抓起碗,只顾自己急急喝起来!读到这里你的大脑中会浮现出什么呢?是母亲狰狞的脸孔还是空气中弥漫的恐惧?还是……假若你就在桌旁,看着母亲这疯狂般的将糊糊汤喝下,估计,这该算是一种震撼了吧。
品味书香,更要怡情书香中。所谓景为情设,置身景中自然会被其中弥漫的某种情致所感染,油然而生出感受。这里的景当然不限于纯粹的美景。感受了,有时会拍手称快,有时低徊欷歔,有时会心一笑,这就是情,文章的情,作者的情,能传染的情……再看《心灵史》中的那段,母亲的行为一开始令我惊诧不已,本想母亲抓起碗后会重重的摔出去,然而她却将糊糊汤一口气喝下……这是发生在大西北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真实事件,所以联系实际可以看出,这没有什么不可能,事件是真实的,那么给我们的感受又会是怎样的呢?失去儿子的痛苦,饥饿难忍的无奈,都被她伴着泪水狠狠喝下,我敢说她喝下的糊糊汤一定比苦苦菜苦涩百倍。也许把每个人放在那个环境中,都会那么做,而且有甚于而无不足。归根究底,一句无奈道破天机。
书中蕴涵的东西还有很多很多……我想还是再找机会聊聊吧。
书中不仅有野花的馨香,竹林的清香,山谷的幽香,而且还有桑梓之地的土香,以及依稀记得母亲身上的柔香,这些香味是很难觅到的,其实也不尽然,或许小窗旁边,或许路边灯下,悄悄翻开也许已经泛黄的书页——一阵馨香会将你轻轻弥漫……
好多书香值得品味,然而现在的我们已是错过好多——但我想说的——感动若在,书香尤存。
是谁养育了我们?是谁使我们的生活过得如此幸福?是您,我们亲爱的祖国。在这举国欢庆的十一即将来到之时,我想对您说:“我们热爱您!”
您是如此婀娜、秀美!如此博大、宽广!您从不让无情的烈火将信念吞没。在那炮火连天、战争不断的上世纪30年代,当日本侵略者的铁蹄在践踏您的时候,毛主席一句话“把日本鬼子赶回老家去”,就组织了中国工农红军开始了艰苦的“八年抗战”,直到1945年,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才使您有了暂时的安定!可是, 1946年,国民党军队又挑起了内战,您的美丽的外衣被您的儿女撕得粉碎,您痛苦万分!直到1949年10月1日‘您终于得以安定,毛主席在天安门宣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中国人民站起来了”,在您的儿女们的欢呼声中,您扬眉吐气,微笑着屹立在世界的东方!
是的,这一切都要归功于那可亲可敬的中国共产党,是它把中国老百姓从水深火热中解救出来,还使祖国从东亚病夫成为了东方雄狮、巨人!
祖国,我们赞美您,当五星红旗与太阳一起升起的时刻!

幽幽书香爱国情
中华民族的历史,博大精深,源远流长,让每一位炎黄子孙感到由衷的骄傲。在五千年的悠悠岁月之中,世事沧桑,朝代更替,从远古传说到夏、商、周文明;从春秋战国到秦、汉、魏、晋;从十六国至南北朝;从隋、唐、五代到宋、元、明、清……在历史的长河中,中华民族生生不息,拼搏不止,用自己强健的双手创造出了无数的辉煌成就。是什么替我们记录下了这历史的精彩瞬间?是书,是带着古老历史年轮的、是散发着油墨芬芳的、是洋溢着历史馨香的书!
纵观历史,几千年的盛衰兴亡都化作文字,成为永恒的记忆。
沈括所撰写的《梦溪笔谈》就是其中之一。它详细记载了劳动人民在科学技术方面的卓越贡献和他自己的研究成果,反映了我国古代特别是北宋时期自然科学达到的辉煌成就。内容涉及天文、历法、气象、地质、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农业、水利、建筑、医药、历史、文学、艺术、人事、军事、法律等诸多领域,被现代人誉为“中国科学史上的坐标”。
我国不但在科学方面有着卓越的贡献,而且在医学方面也做出了不小的成绩呢!李时珍写的《本草纲目》就可以证明这一点。《本草纲目》是我国明朝伟大的医药学家李时珍历时29年编成,是李时珍30余年心血的结晶。它共有52卷,载有药物1892种,收集医方11096个。它是我国医药宝库中的一份珍贵遗产,被誉为“东方药物巨典”,对人类近代科学以及医学方面影响极大。
中国是诗的国度,唐朝是中国诗歌的巅峰。诗歌是当时文学的最高代表,成为中国传统文学坚实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华文明靓丽的风景线。在诗词歌赋方面,我们中国也享有着一定的地位。这本书是中国唐诗中最好的选本之一,几百年家喻户晓的读本,中国文化史上的长久之谜,诗歌黄金时代的旷世杰作…… 这本书,就是。
不管是沈括的《梦溪笔谈》,还是李时珍的《本草纲目》;不管是孙洙的《唐诗三百首》,还是孔子的《论语》;不管是岳飞的《满江红》,还是屈原的《离骚》;不管是林清玄的《桃花心木》,还是朱自清的《背影》……它们没有一篇不记录着中华民族这个大家族的辉煌业绩、美好品质。
如今,神舟5号,6号,7号相继上天;去年,奥运会也在我国首都北京召开;made in China已经越来越常见……中国科技的发展,正步入一个新的时代!虽然现在的第一强国是美国,可美国却只有几百年的历史,而源远流长的中国,却有着五千年的文化根基,我相信,凭着古人为我们创造的一切,凭着中国科技的飞速发展,中国,她正在腾飞!

中国是一个繁荣昌盛的国家,可是,你知道中国变成现在的模样,经历了多少苦难吗?
曾经,多少英雄为了祖国英勇牺牲;曾经,"白色恐怖"断送了多少人的性命;曾经,为了把"法西斯'打败,多少的英雄儿女不畏艰难,坚强不屈,最后倒在了血泊里;曾经,二万五千里的长征路上,多少人为了生存,啃树皮吃草根.这些你都知道吗,你知道吗?
现在,我们过着安定幸福的生活.在你要让爸爸妈妈买吃买穿的时候,你应该想想,那些革命老前辈是怎么挺过去那贫穷的时代的.
现在,中国是那么的富裕,那么繁荣.战争的硝烟也离我们远去了,和平鸽飞遍了世界各地.
当我们看到五星红旗随风飘扬;当我们佩带着整洁的红领巾;当我们向国旗行队礼的时候,我们应该想想,五星红旗和红领巾可都是用无数名战士的鲜血染成的啊!
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珍惜未来,让爱弥漫在每个角落.就像那首歌里唱的一样:世界那么大,只要我们心在一起,爱会让每个角落发光...........
这时,我的心潮澎湃,嘴里忍不住迸发出四个字:爱我中华

1、品味书香
书的影子究竟是什么时候飘进我的世界里的,我也不大清楚,小时候?顶小顶小的时候?依稀记得那时,夕阳的余晖还未退去,外婆抱着我坐在夕阳的影子里,读诗给我听,她拿着一本页边都发黄了的小书,那诗的调子,直到现在我都还记得: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园。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时间流淌在生命的河流中。书的影子也就在我斑驳的记忆中继续游移。闭起眼睛,总会有那么几片色彩斑谰的书角从记忆的角落中浮起,记不得是从那本书上扯下了。幼年的我被一本一本的童话故事充实的满满的,书上那些栩栩如生的形象成了我最好的玩伴,白雪公主,睡美人,丑小鸭,卖火柴的小女孩,都是我的好朋友,那时候最大的乐趣,就是把这些书上看来的故事讲给小朋友们听,做个故事大王。

一缕书香,就这样在我的生命里,飘散开来。

阅读似乎是我最想做也最喜欢做的事情。我本是不安于平静的人,绝对外向的性格至使我耐不住一点寂寞,但若是给我一本书,我就会静静的坐上一天,因为对于我来说,书中的世界,就是我最热闹的暄嚣。

我喜欢诗词格律,喜欢古人的文言情调,喜欢柳永的深幽和苏轼的豪放。韩如潮,苏如海,柳如泉,欧如澜。那些古诗文无不精妙。荡气回肠,遐想万千,乐作者之喜,哀作者之悲。他们的那种气势,那种深厚的底韵,即使在我这千载之后的人看来也颇为感慨,感慨精神,感慨文彩,感慨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

我也喜欢名著,名著之所以是名著,就是因为它透过故事情节,展现给世人思想的精魂。我喜欢笑谈兴亡成败的《三国》,喜欢内涵深邃的《红楼》。钱钟书在《围城》里对人性洞察与调侃;托尔斯泰在《复活》中展示精神探索的艰难历程。感受《童年》里高尔基的成长之路,赞叹乔纳森,斯威夫特层层深入的绝妙讽刺。他们不断为我的思想注入新的活力。我开始思考:思考真理,思考生命。一本本的书籍带我进入了我从未涉足的圣地:人类思想和文明的金壁辉煌的殿堂。

一缕书香,就如此在我的生命里延续、扩散,踩着书的阶梯,我走过了欢乐,走过了风雨。我感到了成长的责任,学会了坚强,学会了如何为人处事。对书,我有太多太多的感想,太多太多的话语。书籍,是我成长中最最重要的部分。

于是,我试着拿起笔,学着释放自己的情感,高兴或悲哀,快乐或忧伤,试着把从每本书中撷取来的精华,用自己的方式告诉每一个人。当思想的精魂从笔尖蹦出的时候,当优美的文字在白纸奔涌的流淌的时候,我总是意犹未尽的想起某书中的某个段落,某些感触,总是隐约的看到,书本上我成长的足迹。我模仿鲁迅的犀利;琼瑶的柔婉。试着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人物,在文章中透视自己的生活。

我感谢书,我爱书,爱那一缕清幽的书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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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1-01
时间好似流水,一转眼六十个春秋过去了。回首过去看看这六十年来中国的发展,中国,从古代四分五裂的小国。到如今的繁荣昌盛。从前的那些古老文化,到如今的现代化科技。从以前的野蛮,到如今的理性。从这些就足以看出,中国这条熟睡的巨龙已经醒来了。

2008年,是一个不平凡的一年。盛大的奥林匹克运动会在北京举行。但是,有好消息,也有坏消息。雪灾、地震。不过天灾是不会使我们挺起的脊梁弯曲的,我们是不会向天灾屈服的。南方的雪灾,冻结了路面,冰封了回家乡的路,但冻结不了我们炽热的心,冰封不了我们的意志。四川的地震,震碎了一个个美满的家庭,但四川一方有难,我们便八方支援,捐款、输送衣物、营救队员。始终奋斗在抗灾第一线,他们不能有一时的疏忽、一刻的缓慢、一丝的懈怠,他们拯救不仅是一个个生命,更时祖国的未来。天灾无情人情,人与人之间的信念,能使坚冰融化,使大地的伤口愈合,让人间处处有晴天。

昨天,中国因申奥成功而喜悦。今天,中国因作为东道主而自豪。2008年第29届奥运会在北京举行。我国体育健儿在奥运会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奥运会是全球的盛世。它所具有的历史意义是非同寻常的。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重大成就全在奥运会上体现了出来,一项项重大的工程项目,一个个看似不可能的设计方案。一次次超越正常工期的施工记录,使的奥运会能如期举行。中国也通过这次奥运会向全世界展示了中国的实力。北京奥运会是中国走向世界强国的里程碑。

2003年我国首次载人航天飞行,“神舟”五号载人飞船安全着陆,我国首次载人航天飞行获得圆满成功。“神舟”五号的成功,直接给中国带来的是“人类历史上第三个成功地进行了载人航天飞行的国家”这一国家威望。在树立国家威望的同时,这将提高中国工业产品的品牌实力。在2005年中国又发射了“神舟”六号载人飞船。“神舟”六号的顺利升空,准确入轨,迈出了航天飞行极为关键的一步,“神舟”六号昭示于世的,是中国发展的新境界。走科学发展之路,谋科技兴国之策,举和平发展之旗。
行吗????????????
第2个回答  2009-10-31
散文诗-中华颂

西沉的夕阳、经过了一天的劳累啊,
已经失去那火一样热的光芒。
蟾宫的大门啊,正在慢慢的向着大地开放。
皎洁的广寒宫啊,
也正在缓缓的露出那银白色的亮光。
上帝派出的点点星宿啊,
正在拱卫着布向那东西天尽头的方向。
南北赶过来的明星宿将啊,
正在奉命涌向那银河聚集;
那银河啊,
顿时就泛滥起那汹涌澎湃的浪花。
温柔美丽的桂花宫宫主啊,
捧出那千年的桂花陈酒、
喝醉了四面八方涌来的天兵神将。
看他们哪,一个个惺忪着眼睛,
目光似忽明忽暗。
吴刚的酿酒技术啊,铭刻在月宫墙上。
宫墙边枝盛叶茂的老神树啊,
正在叙述着那神圣的国家、
神圣的人民的故事神话。

啊---------
这一切啊,不管是天外来客,
还是那神奇的天国的神话,
都不能左右我们人类的想望。
当那西尽头的红鸟、
正在那烈火飞扬的太阳宫里、
沉睡的时候啊,
勤劳勇敢的大地主人、
还正在描绘着未来的春光。
盘古开天辟地啊,
把阳光送向那地球的四面八方。
女娲造人补天哪,
结束了大地长久的孤独荒凉。
伏羲兄妹的繁衍后代啊,
又一次送走了大地四野的洪荒。
人类社会的始祖大禹治水啊,
疏通了地球的山山水水、坎坎哇哇。
武王伐纣、姜公封神啊,
开创了人类社会精神世界的美好幻想。
三藏取经、沉香救母、白蛇深情哪,
表达了中华民族数千年来的古老文化。

啊---------
陈胜、吴广、黄巢、闯王、
太平天国的英烈啊,
敲响了封建社会的丧钟,
把那几千年以来的社会毒瘤挖光。
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曙光啊,
终于送走了封建社会那仅有的一点点残光;
封建王朝的统治者、
最终退出了中华民族历史舞台上的偶像。

啊---------
江西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星火燎原、
陕北延安中国革命中心的抗日烽火、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号声啊,
荡涤去剥削压迫、吃人的虎狼。
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这个响当当的日子啊,
响彻了中华大地、东西南北、天下地上。
天安门城楼上那深沉豪壮的声音啊,
激励着伟大祖国的每一寸土地、每一处村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
这是多么神圣的希望。
啊,这一切的实现哪,
终于在一代伟人的口中向全世界播放。
“中国人民站起来了!”这个响亮的口号啊,
传遍了神州大地、所有的山川水乡。
人民的感激、对领袖的崇敬、天一般的奔放。
因为这才是中华子民获得新生的开始,
同时也是把握了自己命运的权杖。

啊---------
改革开放的思想、经济建设的方向、
又高于中华民族对未来世界的盼望。
啊,人类对高科技术的开发、宇宙空间的探索、
那登上月球、遨游广寒宫已经不再是遥远的幻想。
看哪,嫦娥露出她那漂亮的脸蛋,
吴刚再次捧出他那香味四溢的琼浆。
望着老神树啊,还在滔滔不绝的讲着他的神话。
婵娟禁不住的示意吴刚啊,
献上他那手中的美酒琼浆。
天地四方空间的繁星哪,正在逐渐逐渐的散去、
好像在欣赏着人类社会、
正在创造出通往月宫广寒的桥梁。
我站在庭院中茂盛的大树下、尽管他们同出一类啊,
却听不到半点月宫中、传来的老神树的闲话。
然而那剧烈刮来的秋风啊,
围绕着我转来转去的不肯离去。
还在那里频频的暗示我、要和我说什么悄悄话。

啊---------
我终于明白了、神奇变化无穷的世界啊,
总有一块属于我们自己理想世界发展的地方。
我推开了沿庭院近边的窗户、躲在那窗外的秋风啊,
唧唧咕咕的拥进了窗内、纷纷的向我欢唱。
我醉了、我彻底的醉了啊,
只好望着远处半悬挂在空中的那一轮明月。
只见那宫墙边的老神树啊,还在滔滔不绝的讲话。
都是他所熟知的啊,这个国家啊,
这个国家人民建设发展中的神话。

参考资料:希望采纳为答案

第3个回答  2009-10-31
我家的小狗
我家有只活泼的小狗,它长着雪白雪白的毛,只有额头上是淡褐色的,它有又尖又长的嘴巴,锋利的牙齿和爪子,又红又湿的鼻子,三角形的耳朵,明亮的大眼睛,就像一位白雪公主,美丽极了。我给小狗起了个名字,叫:欢欢。

欢欢的性格和名字一样,非常的欢快、活泼,每当我放学回到家,欢欢就会一下子冲出来,在我的双脚之间来回的磨蹭来,磨蹭去,甚至朝我扑过来,要我抱。之后,妈妈就找了个我们不用的小桌子,把欢欢放上去,快放学了,欢欢就坐在桌子上,抬头遥望着学校的大门,那双忧郁的眼神,好像在说:“小主人,你什么时候才放学?我在家里等着你回来陪我玩呢!”放学了,同学们列队走出校门,欢欢就一个人一个人的看着,看啊看,仿佛在找谁是我的小主人,当它看到了我,欢欢只能摇着尾巴,,四只小脚不停的跺来跺去,非常兴奋,好像在说:“小主人,你总算回来了,我等你等了大半天了!”可惜它在桌子上,不能扑过来和我玩了。

现在,欢欢长大了,比原来更加的活泼了,每次拿扫把扫地或拿拖把拖地,就会扑过来,紧咬不放,还把头东甩西甩,争强好胜,我们怎么拉也拉不出来,以前有一把扫把被小狗咬烂了;现在我们把扫把提得高高的,小狗见了,就想跳起来咬,当他跳的那一瞬间,我们惊呆了,没想到小狗能跳得这么高,真是太厉害了。还有呢!爸爸把一条棉绳子(循环的),挂在墙上,小狗看见了,轻轻一跳,一口咬着了,一直往下拉,棉绳一会儿向上一回向下,可好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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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气的小猫
叔叔家有一只活泼可爱的小猫。它身穿雪白的衣服,尖尖的耳朵,眼睛亮晶晶的像两颗绿宝石,尾巴长长的,神气极了。

一天,小猫看见地上有个毛线球,觉得很新奇。于是,它伸出爪子轻拨毛线球,毛线球就滚了起来,小猫越玩越带劲。看小猫那认真的表情,好像在想:“看你往哪里跑,我一定要抓住你!”小猫紧追不舍,最后,毛线球越滚越小,散成了一堆线。小猫怎么想也不明白:为什么毛线球追着追着就没了呢?小猫抖抖爪子,看着一地的毛线,无可奈何地走了。
小松鼠 [/b]

今天,我高高兴兴地回家看见两只可爱的小松鼠。他们那玲珑的小面孔镶着一双圆溜溜的小眼睛和三角形的小耳朵。他俩全身黑黑的,,但有几条白色花纹。他俩一个叫奇奇,一个叫菁菁。

小松鼠吃饭时很有趣,他们总是上半身坐着,把食物拿在手中,送近嘴中。吃玉米时,他们可是手脚并用把玉米粒拿下来一粒一粒慢慢吃,还只吃肉不吃皮。并且他们这吃一点那吃一点,真是猴子搬包谷的写照。小松鼠睡觉时就更有趣了,他们一个像小狗一样躺着一个像小刺猬一样卷着。你走过去只要发出一点声音他们便会立即醒来。“他们警惕性真高!”我总是这样对妈妈说。妈妈总是回答说“因为大自然是一个适者生存的地方。小松鼠如果不提高警惕那就会被吃掉的。”“那小松鼠不是不能睡好觉?真是好可怜!”妈妈总是淡淡一笑。

不久以后,因为我的失误菁菁悄悄的跑了。只留下了奇奇。他每天都蹲在那儿吃得也非常少,就呆呆的等在那儿。“真希望菁菁能回来!”“你知道为什么菁菁会跑?”妈妈笑着问我。“因为我的大意。”“错了,是因为菁菁需要自由,想要自由。”

几天过后,我轻轻拉开笼门。奇奇逗留了一会儿就跑了。妈妈走过来看着我,我笑着说:“奇奇也需要自由。”

[b]伟大的爱 [/b]

蜘蛛吐丝在他的生命中除了捕猎以外还有一个重大的意义,那就是生命的延续。
非洲有一种红蜘蛛用粘粘的蛛丝严严实实的裹成一个卵包。母蜘蛛整日守护着卵包,等待着小蜘蛛的诞生。大约一个月后,卵包裂开了一个小口子,小蜘蛛一只只爬出来。这些小蜘蛛一出生就要吃东西。母蜘蛛产下十几粒食物团,足够小蜘蛛吃三天。三天后,小蜘蛛长大了许多,就开始第一次脱皮。这时母蜘蛛用她的蛛线把小蜘蛛聚拢在一起,然后趴在小蜘蛛上面。饥饿的小蜘蛛骚动着争先恐后的爬到母蜘蛛的身上,开始有点犹豫,可不知哪只小蜘蛛先咬下一口,母亲的皮被咬破了,其他的兄弟姐妹闻到血腥味,纷纷咬象母亲。一会儿,母亲的身体就被儿女爬满,每个儿女都有一根尖锐的吸管上百根吸管刺穿母亲的表皮,捅入母亲的身体。母亲一动不动,任凭一百余个儿女吮吸着自己体内的液体,一次又一次把他们喂饱。母蜘蛛的身体,足够让小蜘蛛吃上四天。四天后,小蜘蛛长大又长大了一些,而母蜘蛛已经被吃光了。母蜘蛛不但喂饱了自己的儿女而且他用自己的汁液唤醒了儿女的捕猎天性。母蜘蛛心甘情愿的充当了儿女的第一个猎物。儿女在吃母亲的过程中学会了捕猎只有这样,小蜘蛛才能在恶劣的环境中生存下来。

人们知道母蜘蛛吃掉雄性蜘蛛,也说她是‘黑寡妇’。但人们不知道母蜘蛛吃雄性蜘蛛不仅是为了给自身补充营养而且是为了即将要出生的小蜘蛛。我想雄性蜘蛛和母蜘蛛都知道这一点,他们是为了儿女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当母蜘蛛吃掉雄性蜘蛛时又是何尝的痛苦。

蜘蛛与蜘蛛之间有着动物界罕见的伟大的爱。

[b]小公鸡[/b]

我很喜欢我家的那只喔喔叫的小公鸡。它的头上长着像火把一样的冠子。背上的羽毛像穿着深红闪亮的外衣。腹部的羽毛像套了件金黄色的衬衫。一双透亮灵活的眼睛和一张尖尖的嘴,再配上最引人注目的那五颜六色的大尾巴,显得既美丽又威武。

小公鸡早上起来就站在坪台上“喔喔”地使劲叫,催人们快快起床。
平时,小公鸡还是捉虫子的能手呢!尽管有些小虫十分机敏,但只要它动一下,就逃不过小公鸡的眼睛。有一次,我亲眼看见一条小虫子刚刚从树下的草丛中爬出来散步,就让小公鸡发现了。只见小公鸡飞快地跑到树下,用它那尖利细长的嘴巴,一下子就把小虫子捉住了,就这样一条条小虫子都成了小公鸡的美餐。

有一次放学回家,我看见小公鸡在院子里的大树下扒食吃,就连忙放下书包,抓了一把米撒在地上让它吃。小公鸡正吃得欢,不知谁家的一只大公鸡过来和小公鸡抢米吃。这下可把小公鸡惹火了,就扑过去和那只大公鸡打起架来。大公鸡猛地扑过来了,小公鸡沉着应战,身子一缩,躲过了大公鸡的一招。然后,它立刻转到大公鸡的后边,冷不防地向上一蹿,蹦到大公鸡的背上对着它的冠子猛啄,啄得大公鸡的冠子直流血。大公鸡疼得逃跑了。小公鸡胜利了,它昂头挺胸。瞧,一副得意神气的样子,真讨人喜欢。

我格外喜欢这只美丽、可爱的小公鸡。
[b]
小白猪[/b]

我家养了两头小白猪。它们全身雪白,一对大耳朵像两把有力的扇子,忽上忽下不停地扇动;鼻子长长的,一对圆圆的鼻孔,像两个小山洞;鼻子下面藏着个大嘴巴,不仔细看,真不会发现鼻子下面还有张嘴;鼻子上面有一双让人捉摸不透的小眼睛,满脸的皱纹,实在不怎么好看。

农忙时,妈妈下地干活,让我在家喂它们。我把猪圈门打开,把调好的食料放在猪圈门口,馋嘴的小猪鼻子尖极了,香味早被它们嗅到了,还没等我把猪食倒在食盆里,它们就一拥而上,把满满的一盆猪食给拱洒了。猪食溅到我脸上、裤腿儿上、褂子上,气得我顺手拿起棍子想揍它们。可刚举起棍子,它们就“嗷嗷”地叫起来,似乎在向我求饶。看着它们那可怜的样子,我又不忍心让棍子落下去了。

小白猪渐渐长大了,更暴露出了它们的本性--贪吃、贪睡。每当妈妈喂它们时,它们便狼吞虎咽,大口大口地吃起来,还不停地发出哼哼声。吃饱了,就挺着滚圆的大肚子,用脚把土扒到身子底下,倒头就呼呼地睡起来。

小猪刚来我家时总惹人生气。或许是因为环境陌生的缘故,它们一次又一次勇敢地翻越猪圈往外跑,可是大门插得死死的,怎么也不能超越第二道防线跑出去。过了一两天,它们也就老实了,找个水窝,用嘴拱啊拱,然后躺在里面,还不停地弄得泥水飞溅,当然小白猪也就变成小泥猪了。家中的人不管它们在院子里如何折腾,只要它们不往外跑,就谢天谢地了。
有时候,它们又让人哭笑不得。一天上午,爸爸要垫猪圈,就把它俩赶到院子里。它俩刚从猪圈里出来,就满院子撒欢儿,吓得几只母鸡满院惊飞,“咯咯”地叫。再看它俩,什么也不顾,好像终于得到自由似的,又好像来到了一个新的世界,一会儿到炭堆里去乱拱,弄得灰头灰脸的,一会儿又拱拱小树、弄弄花草。一上午,整个院子被折腾得不成样子。可能是折腾累了吧,晌午,它们好不容易趴在暖和的地方呼呼睡起了大觉。

我家的小白猪虽然贪吃贪睡又淘气,但我仍然十分喜欢它们,因为它们给我增添了无穷的乐趣。

[b]可爱的孔雀[/b]

每当听到“金孔雀,展翅飞,七彩花衣映朝辉……”的歌词时,我真想看看孔雀。盼望的一天终于来到了。4月26日,老师带我们到动物园去,我真高兴!

说来可真巧,同学们用花手帕在空中摆来摆去,孔雀真的开屏了。只见一只花孔雀把尾巴抖得哗哗响,那漂亮的尾巴就像仙女手中的彩扇,慢慢散开,又像透亮的珍珠撒在它身上,非常美丽。尾巴一开屏,鲜艳夺目,五光十色,使人眼花缭乱。那些像桃形的花纹,外面一圈是灰色的,第二圈是浅蓝色的,最后一圈是宝石蓝的,还带点暗红色的,真漂亮。它可神气了,昂着头,挺着胸脯,来回转着,炫耀自己的美丽。
另一只白孔雀毫不示弱,连忙散开像一把白纱伞似的尾巴,上面还有淡淡的花纹。顿时,那只花孔雀不转了,两只孔雀面对面站着,一动不动,原来它们在比美。花孔雀抖抖头上的翎毛,又抖抖美丽的尾巴。白孔雀也抖了抖头上的翎毛和美丽的尾巴。比得正得意时,一只雌孔雀在食盆里吃起了食物。花孔雀在一旁围着食盆打转转,急得直跺脚,白孔雀好像胜利了似的,满意地合上了它那美丽的尾巴。它跳上枝头,蓬松的尾巴在阳光下异常好看。
我们一进动物园,立即来到孔雀馆,大家都被一只只美丽的孔雀吸引住了。
孔雀头上有几根彩色的翎毛,一抖起来,那翎毛轻轻颤动,惹人喜爱。它有一对凤眼,尖尖的嘴,细长的脖子,上面长着像鱼鳞花纹一样的羽毛。这些羽毛蓝里透绿,油光油光的,在阳光照耀下,闪闪发亮,显得更加美丽。

老师带我们离开了孔雀馆,但我对孔雀的印象很深。晚上,我梦见一只白色的孔雀飞到我的身旁,我用手轻轻地抚摸着它那美丽的尾巴……

[b]蚂蚁[/b]

一身黑亮的盔甲,两根细长的触角,凑成黑色的勇敢的小生灵--蚂蚁。
每当漫步在金色的校园,便会发现几个小小的“!”从我脚旁绕过,那就是蚂蚁。它似乎没有意识到身旁的庞然大物,仍旧慢悠悠地散步,那傲慢的步态不由刺动了我的自尊心,小小的蚂蚁竟敢在我面前摆架子。不必发生流血事件,只须用根小柳条轻轻地在它那两根“天线”上拨动一下,它便会吓得四处乱闯。这时我就会觉得像战胜了什么强大敌人一般兴奋,不过它毕竟是一只小小的蚂蚁呀。
也许因为我的顽皮,竟然和那么善良、那么弱小的蚂蚁发动什么“战争”,这对它显然是不公平的。

但自从我看了一则有关蚂蚁的趣闻之后,就不禁对这小生灵产生一种敬仰的情感。这则趣闻就是:世界上什么动物力气最大?答案是蚂蚁,因为蚂蚁可以背动比自身重量重6倍的物体。即使比蚂蚁重100倍的重物对于人来说也不过是举手之劳,但对于小蚂蚁来说就是要完成一项伟大的工作了。小生灵啊小生灵,没想到你小小的身躯竟蕴藏着如此巨大的力量。

随遇而安,辽阔而肥沃的大地就是蚂蚁舒适的家。一个个小生灵结合成了蚂蚁这个强大的家族。工蚁、蚁王,各尽所能,但并不“按劳分配”。工蚁成年累月辛苦劳作,侍奉蚁王,喂养幼蚁,直到心衰力竭地死去,而蚁王却作威作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真是太不公平了。我不免为工蚁的命运鸣不平,真希望有一天和平的阳光能照进黑暗的蚁穴。
这就是我喜爱的黑色的小生灵--蚂蚁。

[b]关于猫[/b]

猫是人们宠爱的小动物,它温驯,活泼,可爱,能捉老鼠,博得主人的欢心。

刚出生的小猫,眼睛闭着,叫声细弱,浑身光秃秃的,好似一个会蠕动的肉团团。
满月以后,绒毛才全部长齐。有的颈圈是白色,四肢长满白毛,背部黑中杂有灰白,尾巴灰黑;有的从头到尾披一件油墨“大氅”,脚掌却是白色,人们说是良种,叫“乌云盖雪”;有的通体黄色,现虎斑纹,人们给它美名“金不换”;还有一身白毛配上一条黑毛尾巴的,被称为“雪里拖枪”。刚满月的猫离不开奶,走路也不稳。

猫吃的是杂食,最爱鱼和瘦肉,倘若扔一个水果或蔬菜之类的给它,它只是嗅一嗅便走开了。
猫的脚掌生有肥厚而柔软的肉垫,走路悄然无声,不致惊跑鼠类。脚趾末端生有锐利的钩爪,可以随意伸缩。这使它不但能在平地上疾走如飞,还能沿壁上房,爬树跳墙。老鼠被迫得丧魂落魄,很少能逃脱厄运。
猫的牙齿尖锐如锥,舌面粗糙,有许多倒刺。一旦逮住老鼠,猫爪抓刺,猫齿撕咬,顷刻之间,作恶多端的老鼠就开肠破肚,血肉狼藉。
猫的这些身体结构特征,使它具备了捕鼠的各种优越条件。俗话说,不管白猫黑猫,捉住老鼠才是好猫。会捉老鼠的猫是不大叫的。当它发现鼠踪,立刻伏下,耐心等待出击时机。当老鼠靠近时,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扑上去,一下子把老鼠咬住。
猫还有随身携带的探测器--胡须。别小看猫的漂亮胡须,很灵敏,一般等于自身胸围的最大长度,所以,猫是否能深入洞穴,只要胡须量一量洞口就知道。
猫还有一个绝招:骨头软,能在半空自觉翻身,所以,即使它在高楼失足,也摔不死,总是四足先落地,晃晃脑袋,耸耸身子,舔舔脚掌,伸个懒腰,又若无其事地踱开了方步。
猫是老鼠的天敌,之所以有高强的捕鼠本领。首先是因为有一双特殊的眼睛,瞳孔能随光线的强弱而收缩或放大。在强光下瞳孔缩成一道细缝;黑暗里,眼睛睁得又大又圆,即使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也能清楚地看到东西,再狡猾的老鼠也难逃脱。
它的耳朵很灵活,能随意转向声音的来处,哪怕是极细微的声音,也能及时辨出。
最惹人喜爱的,就是脱奶以后的“童猫”。它们极不安分,好奇心特别强。你瞧,一团毛绒朝小猫滚过来,它大概以为是个“怪物”,倏地一跳,躲得远远的,毛绒团停住了。
小猫趴下死死盯着,好一会儿,见线团没有动静,就悄悄地移步向前,“咪呜--”叫了一声。线团还是一动不动。这时候,小猫再也耐不住,壮着胆子靠拢线团,围着转了几圈,而后伸出前爪小心翼翼地碰了碰。当它明白线团并不存在危险时,便毫无顾忌地玩起来,一会儿用鼻子嗅嗅,一会儿叼着“胜利品”,在院子里跑来跑去。

像母鸡生了鸡蛋会“咯咯”叫那样,逮住老鼠的猫会发出“呜----”的叫声,表示快乐,显示胜利。猫,应该得到人们保护和宠爱。

忽然,小猫好像发现了新大陆。原来,它又找到了玩耍的新目标:放在叔叔书桌上的一瓶墨水。小猫跳上书桌,一边绕着墨水瓶转来转去,一边目不转睛盯着墨水瓶,好像在想:这是什么玩意儿?它好奇地用爪子碰了碰墨水瓶,墨水瓶移动了一点。小猫觉得还不过瘾,就扑了上去。“砰”地一声,墨水到处流淌。小猫觉得大事不妙,吓得“喵”地一声,撒腿就跑。叔叔刚好看见了,他哭也不是,笑也不是。

小猫真淘气啊!

点评:小作者对小动物观察认真细致,把小猫的样子、动作、神态、心理活动写得栩栩如生,突出了小猫淘气的特点。
前几天,爸爸带回了二十来只可爱的螃蟹。

螃蟹有我半个巴掌大,外壳除了腹部以外都呈青绿色,好像披着一件翠绿的罩衣。它那硬梆梆的身子,活像穿了一身盔甲。看,那一对粗壮的蟹钳,似乎摆起“拳击”的架势。呀,那八条步足,每条都由七个小节组成,像八条细长的“七节棍”。尖端的一节呈爪状,其余各节的形状如扁棒或短柱形。步足上还长着一些细毛,给这副威风的模样,添上了几分气势。

别看它样子笨拙,活动起来可灵活了。螃蟹是横着走路的,走起路来像个横冲直撞的醉汉,难怪有句歌谣:“横冲直撞真糟糕”呢!那些家伙还作起了自己的“热身运动”。有的竟当起了“运动员”,学起了“举重”,大钳子一张一合。它们的运动“细胞”可真够活跃的。

更有趣的是它们觅食的样子。我们把食物丢进盆里,一只“馋猫”用它那八条步足灵活地抬起、落下,沙沙作响。它用蟹钳当筷子美食了一餐。

尤为让我喜爱的是那只碗口大的螃蟹。呵,它正吐着泡沫,瞪着眼睛,举着“大钳”好像在严阵以待,随时准备着和“侵犯者”厮打。我用小竹棍一捅它的壳,它将“大钳”往水里一搅便逃走了。

爸爸带回的螃蟹真可爱!
第4个回答  2012-05-24
一个有一的题目,但不是一个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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