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

如题所述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是十八周岁以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是八周岁以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是八周岁以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十七条【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年龄标准】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扩展资料

民事行为能力的特征:

民事行为能力的有无与自然人的意识能力有关。意识能力是对自己行为所发生何种效果的预见能力,自然人有无意识能力属于事实问题,中国现行立法技术对心智正常人采取年龄主义划线,即达到一定年龄即认定其有行为能力;而对成年精神病人,则采取个案审查制。  

自然人在因过错侵害他人权利而须负民事责任时,能不能自负其责,不仅取决于其意识能力,还与责任能力有关,责任能力是自然人对自己行为加害后果承担责任的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责任能力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也是有民事责任能力人,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有责任能力的,而不是限制责任能力。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电力大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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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14
民事行为能力人按年龄划分如下:

1.法总则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3.18周岁以上自然人或年满16周岁且已自己的劳动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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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0
我国民法规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是18周岁。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通则》第11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 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 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当然,这里还要求自然人精神健康、 智力健全,不属于《民法通则》第13条规定的精神病人。 需要明确的一点是,法律确定年满18周岁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主要考虑是自然人的智 力状态,而不考虑自然人的经济状况。因此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没有经济收入的,仍然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校学习的大学生。这些人如果因为违法行为需要承担责任的,首先由本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没有收入的,由扶养人垫付。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谓“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根据《民通意见》第2条的规定,指
“能够以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并能维持当地人民群众一般生活水平”。将这些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利于他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需要注意的是,只要是已经参加工作的人,都应当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另外只要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使后来失去工作,也仍然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两类:分别是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后果的精神病人。《民法通则》第12条第1款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第13条第2款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部分民事行为能力。他们具有一定的智力水平,对事物有一定的识别和判断能力,因此他们可以从事一些民事法律行为。但是由于他们的智力水平和判断能力的影响,因此法律对他们的行为能力给予必要和适当的限制,一些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根据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进行的民事行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后独立进行。法定代理人由监护人担任。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通则》第12条第2款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第13条第1款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区别在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是“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而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是“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以自己的法律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他们要从事民事活动,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由监护人担任。
(四)自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宣告
我国立法对精神病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采取特别程序宣告制度。《民法通则》第 19条规定:“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宣告自然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具备以下要件:(1)被宣告人须为精神病人(包括痴呆人)。(2)须经利害关系人申请。 没有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不得主动进行宣告。这里所说的利害关系人,主要是指精神病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以及其他亲属等。(3)须经人民法院宣告。 (4)采用特别程序。
自然人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行为能力只是处于一时的中止或受限制的状态。所以,当他们智力障碍排除,具有辨认事物的能力时,可以根据其健康恢复的状况,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五)例外性规定
对于涉及民事行为能力的问题,还要注意几个例外: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这样规定目的在于保护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利益,避免其在从事民事行为时的利益受损。例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了劳动,雇主事后不得以行为人的行为能力欠缺主张行为无效,拒绝支付报酬。
2.行为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实施的民事行为,应当认定无效。依照该条规定,即使当事人成年且平时精神正常,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在神志不清状态下所为的民事行为仍然无效。这实际上强调行为能力与意思能力是有区别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6-09-08
(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通则》第11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
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
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当然,这里还要求自然人精神健康、
智力健全,不属于《民法通则》第13条规定的精神病人。
需要明确的一点是,法律确定年满18周岁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主要考虑是自然人的智
力状态,而不考虑自然人的经济状况。因此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没有经济收入的,仍然属
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校学习的大学生。这些人如果因为违法行为需要承担责任的
,首先由本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没有收入的,由扶养人垫付。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
能力人。所谓“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根据《民通意见》第2条的规定,指
“能够以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并能维持当地人民群众一般生活水平”。将这些人视为完
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利于他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需要注
意的是,只要是已经参加工作的人,都应当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另外只要被视为完
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使后来失去工作,也仍然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两类:分别是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后
果的精神病人。《民法通则》第12条第1款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
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第13条第2款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
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部分民事行为能力。他们具有一定的智力水平,对事物有一定的
识别和判断能力,因此他们可以从事一些民事法律行为。但是由于他们的智力水平和判断
能力的影响,因此法律对他们的行为能力给予必要和适当的限制,一些重要的民事法律行
为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根据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进行的民事行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
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后独立进行。法定代理人由监护人担任。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通则》第12条第2款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
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第13条第1款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
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区别在于:限制民事行为能
力的精神病人是“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而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是“不能辨认
”自己行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以自己的法律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他们要从事民事
活动,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由监护人担任。
(四)自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宣告
我国立法对精神病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采取特别程序宣告制度。《民
法通则》第 19条规定:“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宣告自然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
事行为能力人,必须具备以下要件:(1)被宣告人须为精神病人(包括痴呆人)。(2)须经利
害关系人申请。 没有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不得主动进行宣告。这里所说的利害关系
人,主要是指精神病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以及其他亲属等。(3)须经人民法院宣告。
(4)采用特别程序。
自然人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行为能力只是处于一时的中
止或受限制的状态。所以,当他们智力障碍排除,具有辨认事物的能力时,可以根据其健
康恢复的状况,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五)例外性规定
对于涉及民事行为能力的问题,还要注意几个例外: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
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这样规定目的在于保护未成年人
和精神病人的利益,避免其在从事民事行为时的利益受损。例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
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了劳动,雇主事后不得以行为人的行为能力欠缺主张行为无效,拒
绝支付报酬。
2.行为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实施的民事行为,应当认定无效。依照该条规定,即使当
事人成年且平时精神正常,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在神志不清状态下所为的民事行
为仍然无效。这实际上强调行为能力与意思能力是有区别的。

资料来源:指南针司考丛书(法制出版社)
第4个回答  2020-03-21
18岁以上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己承担民事责任;16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为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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