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10-28
可以。
孙子女、外孙子女属于有继承权的人,只不过序列比较靠后而已。既然现在有继承权的人都明确表示放弃继承,OK,你们可以拟订一个协议,即声明放弃继承房产,由你来继承这套房子。
然后拿着协议、你外婆的死亡证明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就可以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10-28
1、按照法律规定:孙子女与外孙子女不是祖父母与外祖父母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他们只能通过代位继承取得其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遗产。
2、比较妥当的方法是,让你母亲来继承房屋,并赠与你。
第3个回答 2009-10-28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要把房产过户到你名下 ,必须1: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声明并进行公证。2:第二顺序继承人只有你一人。
第4个回答 2009-10-28
你外公外婆,如果没有亲兄弟姐妹、没有其他孙子女的话,才可以过户。
有的话,你们得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