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陪产假没有休完复工,是否应当补休按复工原因确定。陪产假,是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赋予男性劳动者在其妻合法生产期间休假照顾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剥夺。
因此,劳动者因为本人原因复工的,是对自己权利的放弃,不可以再休;因为用人单位支付要求复工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其补休。
《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
扩展资料:
陪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同样要向职工支付工资的。陪产工资结算的方式有两种:
1、若是用人单位有为职工买生育保险的话,职工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则由用人单位向相关部门申请。陪产假期间工资一般是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来支付的,若是职工工资高于当时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则由用人单位补差额。
2、若是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生育保险,那职工在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则是按照职工合同工资的标准来支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陪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