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后逾期还款的利息怎么计算?有详细资料

2005年,5.24日法院判决被告支付款项本金15万案件受理费4510元。其他费用1000元,案件期间利息2000元。在10天内还款共计款项15万7510元。案件最后申请强制执行,因为一直无法提供被告人的合法财产线索。故后来与被告达成和解协议。分期付款。本来说好2年内全部付清,但是实际情况是:2006年底付款2万。2007年底付了2万。2008年中期付了一万,年底付了2万。。2009年10月付了1万。到现在为止共计付款8万,,,,还剩本金7万外加案件受理费7510 。。因为虽然和解的时候说分期付款,但是我们签定的协议上有要求算利息的。。而且他并没有按期付完,一拖再拖,现在索性跟我来硬的,。。我想现在如果把本金要上的话。,我该如何申请我的合法利息!!1请专业人士为我计算一下。。。。如何用公式 如何计算出详细的利息额度,,,我 追加高分。。。如果我申请追讨利息,法院是否支持。是不是利滚利呢。我该请什么样的人为我计算。。。。如果望上可以为计算出一个大概的款额,,,我感激不尽8。。。这是我的血汗钱。。。被他用了几年,现在的钱跟以前的钱根本不好比,。求大家为我出谋划策!!!特别感谢 ,祝您新年行大运!!!!!!!!!!

首先,因为你们已经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所以相关的还款计划应该依照协议履行。如果对方拒绝履行,那么你们还是可以去申请法院恢复强制执行的。
其次,申请执行是由期限的,你们达成和解协议中止了期限,从还款到期之日起重新计算,期限是一年。也就是说,每期还款到期之日起,如果一年内你不去法院请求执行,那么就只能自己想办法要钱了。
再次,关于利息当然是按照你们协议约定来定,因为对方未及时履约而发生的新的利息,也是可以主张的,但应该不会以复利计,可以参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至于你说通货膨胀,那是每个人应该承担的风险,每个人都在想办法投资以规避通货膨胀带来的财产缩水,你把钱借给对方不也是一种投资行为么,这种损失是不会得到法院支持的。

所以总的来说,你现在可以去法院要求恢复强制执行,当然执行的数额要扣除对方已付数额。而利息则应按协议规定计算,超出协议规定部分,则依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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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2-21
按约定或银行存款利息双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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