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怎么认定?

如题所述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合同条款无效:
(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但是如果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另外,根据《民法通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因此,主体不合格也可能导致合同无效,例如:
(a)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其例外情况是: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当然有效。
(b) 法定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
(c)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8-31
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来认定
第2个回答  2020-03-26

认定无效合同,我们要将它与效力待定合同和可撤销合同区别开来。效力待定合同是当时的效力尚未确定,有待追认,如果经追认了就是有效的合同,如果过了追认期未被追认或拒绝追认的,才属于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其实是一种有效的合同,只是因为某些瑕疵而可能被撤销,被撤销后方才无效,但也不能否认其被撤销以前的效力。而无效合同,是当时已经确定的,自始无效的合同。那么,合同在满足什么条件下,我们可以确认这是无效合同呢?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如果合同存在有合同法52条的情形之一的,则属于无效合同。另外,效力待定合同如果权利人拒绝追认或者在一定期限内未予以追认,则该合同便成为无效合同。还有就是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以后,也算是无效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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