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有精神病,父母都不在了,女儿又不管,这些年都是我管的,她的女儿算不算遗弃?

如题所述

他的女儿可算是遗弃了他的妈妈。可是你作为一个姨妈你可以劝劝你的外甥女。我这样做。虽然妈妈精神上有病。可是我们不能把把他。遗弃了。我们可以管他吃,管他喝。不能让他露宿街头啊。他毕竟是你十月怀胎生你的人。你也得要回报妈妈的一点儿吧。这样你来教育教育她没跟她也回心转意了。去管他的妈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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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7-18
构成遗弃罪的标准有以下情形:

(1)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

(2)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对因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原因而没有生活来源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绝抚养的行为。

抚养包括长辈对晚辈的抚养、晚辈对长辈的赡养以及夫妻之间的抚养。

(3)犯罪主体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抚养义务的人。

(4)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当履行抚养义务。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2个回答  2020-07-18
清官难断家务事,女儿不管精神病老妈,算遗弃,难不成告她,还是家人多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吧。
第3个回答  2020-07-18
是的、你可以走法律程序要求你姐姐的女儿履行赡养义务。
第4个回答  2020-07-18
应该算是可以上法院起诉她来管他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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