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的,但不是我出资的,怎样写这个真名证明?

如题所述

出资人提供购房发票、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明资金是由出资人所出,可以去公正处公正购房款由出资人所出。如父母全款出资购房,购房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父母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即该房产归其子女所有,非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法律分析
夫妻双方共同共有财产的特征: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3、 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相关法律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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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09
那你得按实情来写,比如说房子当时是谁掏的钱,你必须按时说,因为人家有发票的,为什么要写你的名字?你就按时画,真邪就行了,但是不管是谁出的资,现在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这个房子是属于你个人的财产
第2个回答  2020-12-09
这个好像写不了,因为房产证的名字就代表了它的产权所属权,可以去公证处咨询一下,公正一下看看行不行
第3个回答  2020-12-09
不论是谁出资的买房子,只要房产证的名字是你的,那么该房屋所有用权就是你的。想要写出资人真实姓名只能是买卖再办理房产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0-12-09
在我国不动产的权属认定以登记为准也就是说,不动产登记簿上面记载的所有人是谁,法律上就认定房子是属于谁的',不管是谁出资买的,登记在你的名下,就是你的。至于说你和谁另有协议,你给他代持,他出钱但是房子登记在你的名下,这个法律上不管,这属于你们之间另有约定,跟别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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