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无产权证的房屋能否保全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如果作为一方当事人名下将要被处分的财产,因为没有房屋产权证,不能认定就是对方名下财产,是不能保全的,但如果能够提供房屋买卖合同是可以确定并实施保全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要是与案件有关系且属于保全申请的范围是可以实施保全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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