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对劳动者的加班时间做出安排,并明确禁止单位超时安排加班,然而据某招聘平台调查,目前将近7成的劳动者的加班,已经超过了劳动法规定的标准,就连还没毕业的实习生也不例外。面对这种情况,很多职场人并没有表现出太大的惊讶,因为如今根本就不存在不让员工加班的公司,一些还有点良知的公司会乖乖的支付加班费,不想支付加班费的公司,则会安排巨大的工作量去逼迫员工“自愿”加班。当然了,目前绝大多数的公司都是不想支付加班费的类型,美名其曰的告诉你公司十分人性化,员工上下班不用打卡都没问题,不懂的人还真以为这是员工的福利待遇,懂的人可能就知道,这是不想让你留下加班的证据。
一是领导可能觉得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没有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所以让员工加班完成份内的事,不给加班费,在老板看来理所当然,顺理成章。并且可能抓住了员工依赖单位、依靠单位,不能怎么样的心理,而为所欲为,欺负员工。
二就是领导有意为之,用心良苦,在变相增加工作时间,为他创造更多的价值、利润、成绩,为他个人捞取政绩博取大的利益,而罔顾员工利润,自私自利。要知道,很多老板都致力于将加班成为自己公司文化的一部分,说实话,这个想法很正常也可以理解,因为员工一天只有8个小时的工作时间,如果能在8小时内将自己的工作完成,那在他们看来,这个员工的工作量似乎并不饱和。
要知道,公司从来都不会养闲人,对于很多老板而言,如果员工平均工作效率比其他公司高,那么,只要通过适当加班,那么公司的收益肯定会高于同行更多,这么一来公司的整体业务发展就会突飞猛进。反之,即便公司员工的整体工作效率和其他公司差不多,那么相信通过加班,公司就反超同行一些,退一万步来说,哪怕员工平均工作效率比较低,那么只要通过加班,也可以迎头赶上甚至反超其他公司那么一点点。反正,不管自己的公司处于什么样的阶段,当老板的都会认为:加班一定能让公司的整体水平有所提升,这也是大多数老板推崇加班文化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