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通知书一定要拿吗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
收房通知书:
1、收房通知书是必须拿的。因为交房的时候有很多的收费项目都是以通知书上的日期为准的,换句话说,如果开发商寄了通知书日期为1号,而业主到了10号还没收到,从1号到10号这段时间的费用依然要业主来支付,所以一定要记得常和开发商联系一下,千万别漏掉。
2、收房通知书作用是很大的,里面的内容也很详细,避免业主因为地点不明、材料不全、费用没准备等因素导致业主没能及时收房。所以,业主在收到通知书时应仔细阅读,如果发现问题应立马跟开发商取得联系。一旦漏掉一些重要的内容,后期很容易出现收房问题。
3、收房通知书还有一个作用,就是确定房屋风险转移与房屋风险承担:按照有关规定,在业主接到收房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的,应按照收房通知书上的日期收房。同时,这也关系到物业费的计算时间。因此收房通知书必须拿,否则容易出现物业纠纷问题。
收楼通知书的期限是多久:
1、交房通知书发出后,普遍在一个月内就必须收房了,开发商会通知买房人进行收房。
2、通知是用书面形式,会明确说明交接的具体时间,开发商收楼的期限一般在交接完毕后,收楼通知书寄出一个月内,买房人在规定时间里,如果没有在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就会被当作开发商已实际把该房交付买家使用。
3、如果购买的是新房的话,在收房的时候同时需要缴纳住房维修基金,住房维修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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