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款用房产抵押但未经妻子同意签字行吗?

如题所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9条的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是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抵押权人善意取得产权,那么抵押应当有效。如果抵押物房屋的权属证书上的权利人仅为抵押人,没有共有人,抵押权人只要审查抵押是抵押人真实意思表示即可,其没有义务也没有能力再去审查抵押人的婚姻关系、家庭成员和该抵押物是否还有其他共有人,其已经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因此,该抵押合同合法有效,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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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1-28
如果设立抵押权 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需要配偶签字同意谁抵押权,如果该房产属于借款人的个人财产,则不需要其配偶签字即可设立抵押权。
第2个回答  2018-11-28
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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