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顾:至今未被找到的尸体,因情感财产纠纷,妻子杀夫肢解,后来怎样?

如题所述

引言

老话说道:“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这句话中透露出来的信息就是,就算是相处很久的夫妻,在涉及自己的利益问题上,最终会撕破脸皮,甚至做出危害对方的事情。

今天要讲述的,就是香港著名奇案之一,一位女子将丈夫杀害并且肢解烹尸,最终丢弃尸体的故事。这个案件当时震惊一时,甚至被多次拍摄成电影。

女儿的询问

一家人居住在康怡花园D座,1988年2月23日下午3时,女儿正准备离家,突然看见妈妈在擦地,但是令人疑惑的是,妈妈的鼻孔之间带着血迹,而自己的爸爸更是不知踪迹。

出于担心,女儿询问妈妈爸爸去哪里,妈妈鼻子处的血迹是怎么回事,在女儿的再三询问下,妈妈终于回答“你爸爸刚刚想要杀死我,所以我已经用铁锤将其杀死了”。

女儿听见这些话的第一反应就是到房间内寻找爸爸的身影,但是妈妈却制止了女儿的动作,而女儿当时并没有多想,只是以为是母亲的胡言乱语,但是没有想到此后再也没有了爸爸的身影。

联系到妈妈之前说过的话,女儿开始意识到事情的不对劲,但是又不忍心亲手将母亲送上法庭,直到一个月后,女儿的叔父向警局报案,揭露了这件事情。

警方随即将妈妈逮捕并且展开询问,而妈妈在被逮捕后也交代了自己作案的全部经过。

因为情感财产产生的纠纷

而妻子杀害丈夫的原因很简单:情、财。因为丈夫有外遇被妻子发现,妻子要求丈夫离开那个出轨对象,但是遭到了丈夫的拒绝。

丈夫嫌弃妻子只生下了一个女孩,于是选择出轨,而妻子要求丈夫赔偿财产,还是遭到了丈夫的拒绝。于是妻子联系自己的弟弟,将丈夫绑架,捆绑住他的四肢向他索要财产。

第二天,妻子做了粥给丈夫送去,但是没想到丈夫接过碗后,直接向妻子方向狠狠地抛去,这个行为使得妻子十分愤怒,立即拿起身边的铁锤将丈夫杀害。

将丈夫杀害后,担心自己杀人的事迹被发现,用电锯将丈夫的尸体肢解,并放到热水中大火滚煮,使得身体中的血液蒸发,最终将处理好的尸体放到塑胶口袋里面抛至垃圾场里。

这个案件,是香港第一宗找不到尸体的肢解案件,不仅如此,警方派专门的化验人员到妻子居住的住所调查情况的时候,住所里面没有找到任何尸首,现场没有任何的痕迹,只是在一间房间里面的窗帘、墙壁、天花板等地找到了细微的血点。

但是由于当时技术的限制,血点太细小,鉴定科只能判断出血型,没有办法证实血点就是丈夫所留下的。但是由于妻子自己主动陈述案件经过,承认自己杀人事实,最终还是受到了判决。

审判结果

面对这样凶穷极恶的杀人案件,并没有像我们想象中一样直接判决死刑,因为案发的时候,被告者(妻子)存在心智不正常的情况,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陪审团对于妻子的判决,不是谋杀罪名成立,而是轻微的误杀罪名是否成立。

因为从头到尾,丈夫的尸体一直没有被找到,使得这个案件的罪名判决变得有些困难。最终经过讨论审理,被告被判决误杀罪名成立,并且依照判定,被告存在精神方面的问题,要求进入精神病医院进行无限期治疗。


案件到这里就告一段落,但是关于案件的讨论一直都在进行,甚至在后来,这个案件被翻拍为电影,更是在当时引发了社会的热议。

因为丈夫的尸体没有找到,而相关DNA也没有办法进行判决,案件侦破凭借的,就是妻子的主动供述。而当时刑罚判决最大的疑点,就是丈夫是否还活着,是如妻子所说的那样已经被杀害抛尸,还是说只是失踪?

虽然当时妻子被判定为精神疾病问题,存在意识不清楚的问题,但是在陈述案件的全过程中,妻子一直十分淡定,条例清晰,不像是随意捏造的。

还有很多当时媒体报道出来的令人细思极恐的小细节,在春节前后,妻子花钱购买了一把电锯、房间内的细小血迹、妻子雇佣两名工人将家中完好无损的家具以及毛毯搬走……

不论到底是什么,因为情感产生的利益财产菊粉会使人丧失理智,做出极端的行为,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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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01
这个案件是因为丈夫嫌弃妻子只生了一个女儿所以出轨外遇了,被妻子发现后让丈夫离开那个人并且赔偿财产但是丈夫拒绝了,妻子就绑架丈夫,丈夫的一个举动惹怒妻子后才遭到杀害分尸。丈夫的尸体一直未被找到,妻子又因为精神方面的问题被判决误杀罪名成立,被要求进入精神病院无限期治疗。
第2个回答  2021-03-01
后来这名女子自己承认了杀人的罪行,但由于一直找不到有力的证据,最终没有判决这名女子死刑,而是被送到了精神病院无限期的治疗。
第3个回答  2021-03-01
后来凶手受到法律的严惩,造成社会动荡,造成社会不良的影响非常令人不齿,所以一定要严惩凶手,还社会一个安定。
第4个回答  2021-03-01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后妻子受到法律的制裁,后半生只能在监狱度过了,可怜了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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