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零售药店需要什么证件?

如题所述

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GSP认证,如果所经营的药店内包含保健食品,还需要向药监申请《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

开药店需要满足最基本的场地条件,营业场地不少于40平方米,仓库不少于20平方米;至少要有一个驻店药师、一个营业员(要高中以上或与药学相关毕业的或经过药监部门考核获得上岗证的人员。

药品零售业的质量负责人应是药师(中药师)职称以上的药学技术人员。

扩展资料:

GSP是英文Good Supply Practice缩写,在中国称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在1992版GSP的基础上重新修订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并于2000年4月30日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0号颁布,200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13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已于2012年11月6日经卫生部部务会审议通过,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已于2015年5月18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2015-07-01起施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决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已于2016年6月30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GSP-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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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3-11

开零售药店需要证件:

1、药品经营许可证;

2、GSP;

3、营业执照。

需要具备的条件:

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2、具有与所经营的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3、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

4、具有保证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药店流程:

1、药店名报药监局;

2、开始装修,找两个执业药师,药监局验收;

3、合格发《药品经营许可证》(记着验收的时候两个药师必须在场);

4、拿《药品经营许可证》,办《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代码证》,申报GSP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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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10-05
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2)具有与所经营的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3)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4)具有保证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申请开办药店时,您应当向所在地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ZF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申领到《药品经营许可证》后,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
1、要有一名药学技术人员,要求在县级以上地区的为执业药师资格,在县级以下可以为从业药师和中专以上药学及相关专业毕业,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在各省,可能还有一些区别。
2、一个合适的营业场所,面积为县级以上80平方米,仓库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县以下原则上为40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仓库为20平米,但在去年国家局对农村药店的营业场所有有所放松,要求20平米以上,可以满足相地经营要求的即可。
3、3万—15万的资金,进货要用。
这些是必务条件,准确讲要准备的材料有:
一是拟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wiki]简历[/wiki](上学和工作),申办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等复印件;申办人为[wiki]社[/wiki]会[wiki]自然[/wiki]人需提供[wiki]身份证[/wiki]复印件。
二是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三是拟设营业场所、仓储设施、设备情况;
四是似设营业场所、仓库的有关部门(民政局下面有地名区划办公室)核准的门牌号;
五是申请人的联系方式;
六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准备齐这些东西,再到ZF的公共行政服务大厅,找到药监窗口,填表,看进一步要求,总体这有这些也就差不了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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