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不结案,会造成车辆无法驾驶上路和年审等。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第二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一、交通事故未处理是否可以年审
1、车辆发生事故后车辆被扣押了。在扣押期间是不能去年检的,必须等车辆鉴定完毕后,交警下达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并放行了车辆,但事故还没有结案,这样的车辆维修好了以后就可以正常年检的。
2、车辆在扣押期间错过年检时间了,可以要求交警出具扣押证明,拿着证明去年检也不罚款和扣分的,否则错过年检时间是要罚款200元扣3分的。
3、事故中无责一方的车辆,只要交警放行了,就可以正常年检。和事故是否处理完毕没有因果关系。
二、车辆年检的条件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车辆,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后,方予检验:
1、车辆状况与行驶证、档案记载不符者;
2、号牌、行驶证破损不全、字迹不清或自行仿制号牌者;
3、车辆改装、改型、技术改造未办理审批和变更手续者;
4、未按照规定喷写单位名称和号牌放大字样者;
5、不按照规定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者;
6、未按照规定缴纳养路费和保险者。
扩展资料:
车辆年检的法律规定
车辆年检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验车.《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六)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不可以再过户(买卖),但可以继续使用;买卖的话可以先到车管所办理该车的报废单(注销该车的档案),然后买卖。
参考资料:车辆年检-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