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航英雄机长奖励了500万,这些钱用不用交个人所得税?

如题所述

         5月14日,川航重庆至拉萨的3u8633航班在飞行过程中,驾驶舱右前挡风玻璃突然断裂,在关键时刻,机组人员冷静操作飞机,应对险情,最终让全体机组人员安全着陆。为奖励机组人员,6月8日下午,民航总局和四川省召开表彰大会,对处置成功进行表彰。川航3u8633航班险情机组决定授予川航3u8633航班“中国民航英雄机组”称号、中国民航刘传健英雄机长称号,并享受省劳模待遇。

         此外,民航局和四川省还分别奖励机长柳传健500万元、二机长梁鹏200万元、副机长100万元、其他6名机组人员100万元,共计90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船员的所得奖金是附带的、非经常性的。属于各种机会性收入,包括中奖、中奖、抽奖等意外性质的收入(包括奖金、实物、有价证券)。


        所得不超过一万元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一万元的,按照意外所得项目全额计税,税率为百分之二十。根据税法规定,奖金按个人所得税的20%征收,500万元按个人所得税的20%征收,即100万元,其他船员按奖金的20%征收。在个人所得税条例中,第四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了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有关条件:个人取得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军队以上单位、外国组织和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励,免征个人所得税。


        但如果是个人因突出贡献从省级以下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取得的一次性奖励收入,不论奖励来源如何,均按“意外收入”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由于四川航空公司表彰大会由中国民航和四川省政府联合召开,柳传健机组的奖金已达到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条件。因此,如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奖励刘某500万元和其他船员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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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0-30
应该是不需要提交个人税的吧,毕竟他这是纯属的奖励。
第2个回答  2019-12-23
当然需要交了,这是个人所得,必须要交税的。除非奖励上明确税款有公司承担才可以个人不交。
第3个回答  2019-10-30
我觉得应该是不用交的,因为这毕竟是国家给你的奖励。
第4个回答  2019-10-30
我觉得这个是要交的,因为国家是根据按劳分配的制度给你发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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