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认识一个人!她说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国广播电视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总公司中广国际建筑设计研究院总工程师办公室物资计划与分配采购处副处级助理。俺们不是代表或委员,没有提案权,但俺们关心国家生活,所以俺们试一试,能否用微博的力量,建议政府机构采用一个贴切而简练的称谓,这不是一件大事,但勿以善小而不为,或许能被采纳。支持请转发:建议“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定名“国家传媒管理总局”,“传”既为“传播”也为“传统”。“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名字实在太长了,不如叫“影视传媒出版总局”吧,或者叫传媒出版总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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