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工伤可以异地治疗能报销吗?

如题所述

除非在外地受的工伤处于紧急救治的目的,可以在外地医院治疗医疗费可以报销。在脱离生命危险后应该及时转到工伤保险参保地的定点医院,否则由此产生的超出的医疗费,工伤保险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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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6
工伤是可以在异地治疗报销的,但要在发生事故伤害后及时到发生工伤事故所在地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异地治疗申请手续。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规定,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经事故发生地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同意后,即可到异地进行工伤治疗。未及时办理工伤异地治疗手续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予报销工伤保险待遇产生的医疗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时,应当在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自行选定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该人员自登记之日起,即可到选定的就医地定点机构就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2个回答  2020-03-28
工伤一般情况下异地不能报销,只能是去当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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