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脸被人抓破,基本破相,最开始鉴定不构成轻伤,

朋友(女孩)的脸被人抓破,基本破相,最开始鉴定的伤害程度不构成轻伤,但是后面还有一个鉴定要等伤口好了之后看留下不留下伤口或者疤痕才能完全鉴定, 目前双方在协商,我们要求对方赔偿5万,因为受伤的女孩23,24岁左右,正是青春年华的时候,很可能这个伤害会造成永久破相,而对方却一直在拖,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办,因为我们了解了如果通过司法程序申述的话,对方可能受到的赔偿和惩罚会比较少,这对于我们这边真的不公平,请懂这方面的人回答一下帮帮我们吧 !!! 感激不尽

根据轻伤鉴定标准规定,面部单个创口长度达3.5厘米(明显疤痕达3厘米),或者创口累计长度达5厘米或颌面部穿透创;单块面积2平方厘米或累计达3平方厘米;影响面容的色素改变6平方厘米的才能够成轻伤.

根据你描述的伤情我认为应该就是个轻微伤.对于轻微伤公安机关只会对违法嫌疑人进行治安处罚.民事赔偿问题只能向法院提出.这种情况你最好与对方进行协商,在双方自愿的情况进行赔偿.争取获得多一点的赔偿.对方一直在拖也可能是在等待最后的伤情鉴定结果.轻微伤他们就不可能满足你们提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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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2-22
抓痕肯定是要看最后的恢复情况才能鉴定是否为轻伤的,否则肯定就是轻微伤了,轻微伤就是治安案件,15天拘留而已,不过就算构成轻伤,也是刑事附带民事,况且轻伤案件属于刑事案件,原则上是不能够调解处理的,只有治安案件才可以。
其实你现在这样的情况,还是双方协商进行赔偿,首先不管法医鉴定的最终结论是什么,暂时不能按照轻伤处理的情况下,也要先按照治安案件对行为人进行处罚,处罚之后,责任就被认定了,也就是说行为人要对他的行为负责了,如果日后恢复的不好,确定为轻伤的话,还可以继续申诉的。
具体操作是这样的,首先让办案单位做出处罚,然后在处罚没有执行的时候,你可以联系行为人,让他们出钱,否则的话就直接拘留,以此向行为人施加压力,让他们出钱,钱到手之后,之前的处罚也可以按照调解进行处理,此案就结案了,等以后法医鉴定出来之后,可以继续申诉,寻求司法途径解决,也就是打官司。
如果对方还是不拿钱,那就先拘留,然后去法院进行民事赔偿的诉讼,因为已经被处罚了,应该负全责,这样就对你们有利了,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以及治疗费用等等。拿着公安机关做出的处罚决定书和执行回执,这样打赢官司的几率会很大。
现在这样的情况,你们主要做工作的还是对公安机关,让他们给行为人施加压力,治安案件办案是有期限的,30天,案情复杂的可以60天,看你的情况案情并不复杂,30天之内一定会有结果,要么对方赔钱,要么对行为人拘留,然后去法院打官司寻求赔偿
我以前就是派出所的,这样的案件遇到过几次,基本就是被害人天天催我们,我们拿着处罚审批表天天催行为人,催来催去的,一般行为人就拿钱了事了……
第2个回答  2009-12-20
你好:
既然不构成轻伤,那最多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拘留15天到顶了。你们没有什么可以制约对方的方式,协商调解就只能看对方的态度了,如果态度好,那可以获得较高的赔偿。如果对方不愿意支付,你也没有控制的手段,那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向法院起诉,基本的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今后需要整容的整容费用。由于女孩子,可以要求一些精神损害赔偿费用。
你们现在先和对方协商吧,看看对方的态度再决定。
第3个回答  2009-12-20
这样子,你得等鉴定出来以后才有办法,如果鉴定为轻微伤的话,是会比较麻烦,你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对其作出处罚,不进行调解,处罚如不满意你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处罚做出以后在在法院起诉他要求民事赔偿。构成轻伤的话你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你可以用六个月以上有期徒刑压他,达不到赔偿就不进行调节。注:公安机关的调节你可以不履行,但法院的调解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旦接受就不可以在后悔了。
第4个回答  2009-12-21
可以重新申请鉴定,轻伤以上属于刑事案件,有检察院提起公诉,可以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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