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资料可以写抵御毒品侵害的方法。
毒品的某些药理特性使人能适应各种社会活动,既有精力娱乐消遣,又能应付工作和学习的压力,很容易被年轻人和高工作强度的人接受,认为使用合成毒品是增强个人表现的一种时髦生活方式,进而继续使用逐渐发展到成瘾,而一旦成瘾生活就被毒品控制。
只要不继续使用毒品就会出现消极抑郁等戒断症状,有的终生处于精神残疾状态。目前对于毒品成瘾尚无有效治疗方法。每一个公民都应提高警惕,加强自我保护,免遭毒品侵袭。
了解合成毒品真相,减弱好奇心:吸食合成毒品最终会导致精神分裂症,毒品不能碰。
在娱乐服务场所要提高警惕:在娱乐场所不接受陌生人提供的香烟和饮料,留意易拉罐等饮料是否有被注射的针眼和开封的迹象,离开座位时最好有人看管饮料和食品,避免因误食毒品而上瘾或遭到性侵犯。怀疑场所内有人吸毒时要稳定自己的情绪,不要因惊慌而加重对方的不正常反应,同时及时抽身报警,避免伤害类事件的发生。
不为他人保管、投递、买卖不明物品:近年来,贩毒集团常常采取诱骗和胁迫的方式,利用怀孕和哺乳期妇女、未成年人、残障人员等人群从事贩毒活动。如果被委托保管、投递、买卖的物品是毒品,在没有证据的条件下,有可能在法律上被认定为贩毒者的同谋。
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不要用毒品来满足某种心理需求:学会有规律的生活、合理安排工作和娱乐时间、正确应对压力、保持良好情绪、建立和谐的家庭和社会关系、平衡营养等。
遵照医嘱,合理用药。不能滥用镇痛、镇静、减肥、安定、止咳类药物。这些药物可能会产生与毒品一样的效果。
可以从毒品的危害性、具体资料等各方面开始介绍:
根据《刑法》第357条的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毒品的危害,可以概括为“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十二个字。毒品的分类方法有很多,可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不同的分类:
(1)根据国际公约的有关规定,可将毒品分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2)根据毒品来源和生产方法不同,可分为天然毒品和合成毒品。
(3)根据毒品对人体的作用,可分为麻醉剂、抑制剂、兴奋剂、镇静剂和致幻剂。
(4)根据毒品对人的危害程度,分为软性毒品和硬性毒品。
麻醉药品是指由国际禁毒公约和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管制的,连续使用易产生身体和精神依赖性,能形成瘾癖的药品。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和卫生部公布的《麻醉药品品种目录》,属于我国麻醉药品管制范围的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可待因类、大麻类和合成麻醉药类及卫生部指定的其他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等,共7类118种。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禁毒,运用行政法令和群众监督的力量,促使吸食或注射鸦片和代用麻醉剂者戒绝瘾癖,限制和取缔种植、收贮、制造、运输、贩卖毒品和毒具行为的一项社会风俗改造工作。
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国家鼓励对禁毒工作的社会捐赠,并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国家鼓励开展禁毒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缉毒技术、装备和戒毒方法。国家鼓励公民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
扩展资料
国家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普及毒品预防知识,增强公民的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国家鼓励公民、组织开展公益性的禁毒宣传活动。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新闻、出版、文化、广播、电影、电视等有关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禁毒宣传教育。飞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以及旅店、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负责本场所的禁毒宣传教育,落实禁毒防范措施,预防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在本场所内发生。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禁毒宣传教育。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以及公安机关等部门,加强禁毒宣传教育,落实禁毒防范措施。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毒品危害的教育,防止其吸食、注射毒品或者进行其他毒品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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